长春净月滨河路7号项目建筑垃圾外运专业分包招标
长春净月滨河路7号项目建筑垃圾外运专业分包招标
投标须知
致各投标人:
长春净月滨河路7号项目,就建筑垃圾外运专业分包 招标条件说明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取得相应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代理人必须得到投标单位的授权。投标人需首先获得招标人的准入许可方能参与本次招标。
二、评标办法
(一)、评标封形式同时报价、同时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二次报价高低,由低到高依次工作由招标单位自行组织,招标单位将选定不少于 4家合理低价报价的投标单位进行询标,询标完后再确认1家中标单位(具体询标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二)、分包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原则。评标过程中实行2次及以上报价,首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入围询标的投标分包人进行询标,询标后直接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应以信封密排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属于招标人优秀分供方可多给予一次询价的机会。招标人有权对最低报价进行清标,避免不平衡报价及不合理价格情况发生,经清理后的总价可以低于但不允许超过最低报价,经清理后的价格为最后签约价。
(三)、招标单位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中标人,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做任何解释。
(四)、若此次招标失败,招标单位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内容,只可以填充空格内容,其它表述不允许做任何修改;
2、随《承诺书》发放设计图纸电子文档一套;
3、本工程采用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单价包干形式,本合同价款包括完成工程范围全部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保险费、安装费、运输费、材料设备检验、检验检测、质检、调试费用、缺陷修复、临设搭建费用、应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利润、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各项开办费、二次深化设计费、方案编制费、专家论证费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满足本合同要求的相关各项费用等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因任何条件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款。
4、提交投标文件时,需一并提交有效的资信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新)、资质等级证书(带二维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认证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资料文件不全者,作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工作启用云筑网线上流程,与线下招标工作同时进行,需要分包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云筑网上的报名及报价工作,当纸质版清单报价与云筑网线上清单报价有争议时,一切以云筑网线上清单报价为准。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还应缴纳投标保证金500 元(人民币:伍佰元),并将缴纳凭证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在我司其他项目的投标工作中缴纳过不低于伍佰元的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本次投标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优秀分包商及良好分包商本公司范围内免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出现如下行为之一,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过程中出现 IP 及 MAC 地址重复,且重新招标不允许再投标。
(2)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放弃中标资格;
(3)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分包合同。
招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账号:210*****410*********户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天龙支行
备注:项目及分供商名称请于2023年08月20 日10:00前,将《承诺书》(签名、盖章)送至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东北公司吉黑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南环城路7777号华友11#楼13层)刘宇博处,联系电话18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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