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黄花大厦标识标线及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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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黄花大厦标识标线及室外附属工程

2、采购预算:******.68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谈判限价):******.82元。

3、工程范围本工程为长沙经开区黄花大厦标识标线及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膜结构非机动车停车坪、新建钢结构夹胶玻璃雨棚、新建垃圾站、地下车库停车位标线、地上室外部分停车位标线、地下车库出入口钢结构夹胶玻璃雨棚、骑楼地面及天棚装饰及新建泄爆口等。

二、相关标准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60日历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 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拟任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7、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时只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声明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综合类)、质量员1人的书面承诺。

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六、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

七、其他要求

1.付 款人:长沙力都置业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度款由建设单位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6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提交至发包人初审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初审合格的结算资料提交至区投资评审中心且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80%,区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0%。在结算完成满一年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同时可抵作结算抽查预留金,如发生须扣除结算抽查预留金的情形,承包人同意可直接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建设单位依据结算抽查结果将质量保证金(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 无息返还至承包人。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六、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明确说明及承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识标线 工程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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