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度食堂基本餐校企合作企业遴选磋商邀请

学年度食堂基本餐校企合作企业遴选磋商邀请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采购人”)继续采用“自主经营,校企合作,协同管理”的模式对食堂进行管理,在餐饮管理方面达到改革创新用工方式,转换用人机制,既防范人事风险,又激发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在学校人才培养方面,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与合作企业互利共赢,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

现面向社会以公开信息、实地考察、竞争择优的方式和原则综合遴选食堂基本餐校企合作企业,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遴选。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要求

(一)项目编号:MSZY*******

(二)项目名称:2023-2024学年度食堂基本餐校企合作企业遴选。

(三)结算方式:学校按遴选议定的基本餐食堂营业额比例支付校企合作费,其中议定比例的10%由学校每月对校企合作情况考核后核算支付。

(四)最低、最高限价:营业额的31-34%。

(五)合作期限:2023年8月至2024年暑假结束。

(六)合作内容

遴选的学校食堂校企合作企业,承担以下校企合作事项:

1.餐饮管理合作(主要合作事项):

招聘管理食堂员工,承担学生食堂基本餐的加工售卖服务管理。具体为:负责食堂食材加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及加工售卖人员的管理工作。所招聘员工须报学校备案。学校按遴选议定的食堂营业额比例支付校企合作费,具体包含:工作人员(含勤工助学学生,下同)的工资福利(含工资、保险费用、高温补贴、健康体检、劳保用品、加班费等所有人工使用含税费用);加工售卖用水电气费用(含员工住宿用水电气费);设备维修维护费用(除外抽排烟系统的清洗和维修, 包括排水堵塞清理);合作企业自用办公用品费用、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协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合作企业负责控制食材成本占营业额的额定比例,并“节约按比例分享,超支或少支按比例补偿”。

2.应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参加人才培养合作(次要合作事项):

(1)酒店管理(含烹饪,下同)专业群、食品加工(含农产品加工,下同)专业群、种(养)殖专业群人才培养合作:参与各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实训室建设方案制定;参与各专业群课程实施、人才培养结果考核。根据课程需要,提供所属企业或种(养)殖场地相应实习实训岗位。

注:各专业情况详见学校网站关于各专业介绍。

(2)合作企业因人才培养合作产生的人员、物资、其他资源的成本费用,一次一议,按议定结果据实另行结算。

(七)合作项目基础条件

1.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学校学生东苑食堂、西苑食堂(包含教职工食堂)。

东苑食堂有一至三楼,面积约3962平方米,其中就餐面积1029平方米,配备就餐桌椅约200套,每套可容4人就餐。

西苑食堂1、2楼面积4048平方米,其中就餐面积均约1029平方米;配备就餐桌椅248套,每套可容8人就餐。

2.设备设施配置

——提供基本厨房设备、餐具、工具、用具;

——提供一卡通(新开普)、微信、支付宝售卖系统;

—— 冻库、冷库各1个(两个食堂共用);

——水、电、天然气已连接到位,并能单独计量;水电气价格根据当地政府定价规定而执行(如当地政府调价则相应调整)。

(八)理论消费人数

我校在校就餐学生约8500人(含后勤保障人员)

(九)本次投标邀请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msvtc.net/)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需符合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餐饮经营资格;企业负责人具备3年及以上大单位(食堂每餐用餐规模3000人及以上,下同)餐饮服务经营管理经验。企业适应学校食堂管理模式,有实力、实绩好、信誉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一支过硬的技术团队,其中厨师长须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及以上厨师等级证书;至少配备营养师一名;有专职的食品安全员。具备食堂卫生防疫能力、食品原料卫生处理能力、食品原料废弃物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2)熟悉高等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的政策规定,具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意识,具备良好的抗压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

(3)具有为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了解学生学习、生活规律和需求。

(4)在签约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及风险抵押金共计20万元。

(5)寒暑假期间,供应商需按采购人需求派遣面点师、厨师、服务人员等保证教工食堂工作餐供应,实际使用人数和天数由采购人根据就餐人数情况确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允许企业借用他人资质、证书参加遴选,若是发现此类情况,不论协议签署与否,均视作舞弊处理,立即解除协议或淘汰处理。

三、供应商报名

申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 2023年8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以下资料拍照发送到邮箱mzyhqfwc@163.com,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超时报名均为无效报名。邮件正文或邮件标题处注明所投项目全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未在邮件正文或邮件标题处注明上述内容者,视为未报名)。

(一)报名登记表需盖公章(原件)(见附件一);

(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非法人被授权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四)企业简介

(五)3年及以上连续经营管理大单位餐饮服务的优良业绩列表及其他可以说明企业实力的材料(企业业绩列表须附协议的影印件、图片等作为证明)。

(六)具备完成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所需资源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种养殖场地协议等。

(七)校企合作方案

四、材料审核与考察企业

(一)采购人根据本公告对供应商提供的有效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二)学校磋商小组在2023年8月17日17:00后根据报名企业发送的资料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考察的报名企业。不通知拟考察的报名企业确定时间。

(三)学校磋商小组在2023年8月21日17:00后根据报名企业发送的资料、考察情况确定邀请不少于3家企业参加现场考察和正式磋商会,并通过邮件将邀请函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给被邀请企业。

说明:材料审核、综合研判、企业考察的方法与重点:小组采用网络、电话调查,现场考察,讨论判断企业是否具备完成校企合作内容的能力及能力程度、提供材料是否真实、对模式是否适应等。

五、现场会

学校在2023年8月24日9:00组织现场会,被邀请企业派员持企业介绍信、说明会参加人有效身份证参加。

六、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3年8月24日9:30-10:00(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楼东侧一楼会议室(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特别说明〗:

1.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

2.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概不接收

3.本次遴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同递交响应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老师

(二)联系电话:028-********

(三)联系地址: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后勤资产处(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15日

附件一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

附件四 介绍信.docx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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