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开采190万吨建筑石料产供销一体化项目浙江省新昌县新型建材产业园沃洲镇东宅村楼下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玄武岩矿开采生产加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年开采190万吨建筑石料产供销一体化项目浙江省新昌县新型建材产业园沃洲镇东宅村楼下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玄武岩矿开采生产加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年开采190万吨建筑石料产供销一体化项目(浙江省新昌县新型建材产业园沃洲镇东宅村楼下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玄武岩矿开采生产加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08- 15 11: 1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年开采190万吨建筑石料产供销一体化项目(浙江省新昌县新型建材产业园沃洲镇东宅村楼下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玄武岩矿开采生产加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被批准,采购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昌县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矿区资源量估算范围内建筑用石料玄武岩矿控制资源量365.56 万立方米(1093.03 万吨),全风化玄武岩(宕渣)控制资源量155.27 万立方米(295.02 万吨),强风化玄武岩(宕渣)控制资源量 62.84万立方米(144.53 万吨),矿体底板泥质粉砂岩(宕渣)控制资源量 4.47 万立方米(10.29 万吨),矿区资源量估算范围内剥离量39.30 万立方米,剥采比 0.067:1。(具体开采范围及标高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矿权出让合同》),其中剥采工程包含剥离表土及采矿,2024年预计采矿量约100万吨;2025年至2030年每年预计采矿量约150万吨;2031年预计采矿量约100万吨;具体以当年实际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准。

2.2招标范围:

(1)矿山道路建设:包括承建采场内部开拓公路、联络道,主干线至头破卸料仓的道路。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沟、安全挡墙(部分路段)、缓冲平台等,具体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矿山道路建设中产生的宕渣及块石(属于招标人),并要求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的区域,运距3公里内。

(2)剥离表土(含风化石剥离):主要含清表、表土、二次剥离,表土剥离验收后,再进行风化层剥离等,剥离物表土和风化石单独装运,剥离表土运至弃方场,风化石运至发包人指定的区域。

(3)采矿:矿石要求运至头破卸料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凿岩、穿孔、爆破、铲装、运输、卸矿等生产工序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与采矿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作业区域内作业平台安全挡墙的修筑及排水设施修筑、维护,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平台之间的联络工程,采场二次破碎、根底处理、运输道路维护保养及排水,作业场地平整,排土场围护及排水,工作面清理,临近最终边坡的控制爆破、边坡修整、环境监测及涉及智能化绿色矿山相关费用等内容)。

(4)加工:定点加工矿山石料和招标人指定的外来零星石料的破碎加工【包括破碎、筛分】,成品入库、存储、装车等。

(5)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场外工程、中控室、成品仓、破碎车间、筛分车间、初破车间、简易钢棚、缓冲、渣土库、门卫室、配件室、设备基础及其他附属用房等。(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2.3质量要求:

(1)剥离表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采矿工程:爆破后矿石最大粒径不大于800mm;

(3)加工: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4合同总工期约为9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计算;计划工期结束后如需延期,待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商定具体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资格条件:

(1)单位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④⑤):

①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②住建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

④国土或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资质;

⑤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2018年7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年剥采总量300万吨以上(以提供的可以体现时间及年剥采总量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类似露天(非煤矿山)采剥工程。

(3)项目组成员要求:

①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矿山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采矿(或爆破)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同类矿山3年以上生产管理经验;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须同时具备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B及以上)证书和采矿(或爆破)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安全负责人资格: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业类别为: 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且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中担任安全负责人经历;

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资格: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业类别为: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且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安全管理经历。

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3年5月-7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4)近三年施工生产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1.获取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至2023年 8 月 22 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获取地点:浙江中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

3.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携带以上资料的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而复制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无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参加本项目投标将须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9 月 5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

5.4招标人定于2023年 9 月 5 日上午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发布。

7、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7.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电汇、汇票、保函等形式。

7.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2023年 9 月 4 日16:00前到达。

7.4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新昌农商银行

(2)银行户名:新昌县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201*****4555110

8、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5-********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

2.招标人名称:新昌县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5-********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龙山村大坪岗1号二楼



新昌县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15 日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标签: 新型建材 基础设施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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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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