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女子监区,特殊监区建设招标公告
看守所女子监区,特殊监区建设招标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看守所女子监区,特殊监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南充市公安局看守所女子监区,特殊监区建设项目已由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1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市看守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充市看守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投资【2015】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南充市公安局看守所女子监区,特殊监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华凤镇后街1号(市看守所内)
2.3 建设规模:建设女子监区、特殊监区约6000平方米,采购安装医疗设备,改建武警执勤通道,配套建设水电气、绿化、通信、消防设施等
2.4 计划工期:施工标段365日历天。监理标段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工程。
2.6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投标人2012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12年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25 日0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 11 月 30 日23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 月 17 日9时 30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充市看守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华凤镇后街1号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528号御都花园12栋1单元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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