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号办公楼办公室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弱电设备邀请公告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号办公楼办公室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弱电设备邀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号办公楼办公室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弱电设备
项目编号:620*****52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石柱0431-********
报价起止时间:2023-08-21 09:00 -2023-08-21 10:01
采购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售后,供应商需是长春市本地企业,供应商需上传营业执照.(不提供废标) 2.中标供应商需免费调试并对接楼内现有部分设备。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长春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号办公楼 办公室及消防设 施改造项目弱电 设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交换机; 新华三 、天地伟业、联想 :核心交换机、交换机、电视墙、高清解码器、综合安防一体机、路由器;具体详细参数见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00 | - |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吉林省 长春市 绿园区 正阳街道 景阳大路1199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恶意竞标违规处罚 | 1.根据反向竟价违约处理规则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报价,不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商务要求恶意竟标的、影响交易秩序的,采购人将向平台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举报目追究其法律责任。 2.供应商存在”在线询价、反向竟价不按采购单位商务要求恶意竟标,违反交易秩序的或不按采购合同约定履行的"违规行为,经过调查核实的将依据《在线询价、反向竟价违约处理规则》,将对供应商做出禁止报价功能6个月,诚信分扣10分的处罚,并列入平台失信惩戒名单,情节严重的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供应商存在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供应商法律责任。 4.对于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经过调查审核确定的,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进行处理 5.如现场查验全部或部分产品不符合核心参数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损失由供货商承担。无正当理由放弃履约、不能满足竟价条件要求不能按规定时间配送产品或以次充好、货品与样品不一致,影响到本单位正常运转,则向采购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为中标金额的5%)。供应商报价即为同意该约定,采购方有权委托律师向长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商务要求 |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售后,供应商需是长春市本地企业,供应商需上传营业执照。 2.参与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必须为采购人要求的品牌及型号,产品配置不得低于采购人的基本要求。 3.反向竞价报总价,以合计总价最低价中标,参与竞价供应商需上传分项明细表(不提供废标)。 4.主要产品必须为原厂全新产品的包装,报价时上传制造商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提供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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