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综合处理招标公告

建筑垃圾综合处理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招商公告

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同意,由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驻马店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投资建设运营单位,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现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经验且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的法人参加本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招商编号:0635-1520N328

建设规模:日处理建筑垃圾1600吨(主要为砖渣、水泥砌块等)不包括建筑工地产生的基坑土。

建设内容:新建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破碎筛分车间、压制砖生产车间、厂区内的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调试等所含内容。

服务范围: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建成区。

项目位置:位于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金桥办事处境内(建设大道与金桥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南方钢厂南侧),规划占地约195亩(一期约64亩)。

二、主要招商条件

1、招商内容:驻马店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

2、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中标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至特许经营期满无偿移交全部项目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3、招商范围:根据业主单位在项目前期已完成本项目的可研报告等相关资料,投资单位自筹资金分期建成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建筑垃圾1600吨(主要为砖渣、水泥砌块等,不包括建筑工地产生的基坑土)的项目,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前期征地拆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新建厂区内的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工程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维护、移交等工作,向驻马店市区提供服务,收取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并承担各类风险。

4、质量标准(含污染物排放标准):该项目建成后,所有工程质量均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特许经营期间,国家如有颁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5、工程总投资:概算1.5亿元。

6、建 设 期:360日历天。

7、经营年限:项目中标人依法组建并注册项目公司,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委托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项目公司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30年(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包含建设期)。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经过性能测试、运行良好且无任何债务的建筑垃圾处理厂无条件移交给驻马店市政府,并保证能正常运行。

8、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建筑垃圾吨处理成本报价不作为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的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由中标的项目公司依据成本报价和合理利润形成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方案,报经市物价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此价格一经确定,从建筑垃圾处理厂运营之日起3年内不作调整,从第4年开始,如确需调价的,必须满足连续2年电价上涨、人工费上涨、CPI上涨条件之一,或因国家政策调整引起的成本增加,投资人可再按法定程序向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整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

9、技术工艺:驻马店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拟采用综合分选→破碎→筛分→压制→蒸养→再生建材或建筑材料的技术工艺。

三、招商有关事项

1、本次招商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投资单位综合得分推荐第一、第二、第三名招商投资单位候选人,由业主单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1名招商投资单位,即为招商中标单位。

2、本项目的投资申请人在获取招商文件的同时,应自行到现场勘测和详细测算。

3、本次项目开标前,由项目招商代理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及省级建筑垃圾处理行业方面的专家,对报名合格的招商投资单位进行考察。

四、投资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2、具有自主经营权和管理权。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4、具有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的案例和经验,并具有良好业绩(以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书为准)。

5、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向市政府指定的项目融资专户交存5000万元的建设履约保证金。

6、本次招商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含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当天到投资截止时间之间,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资企业,所递投资文件不予评审。

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五、招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向参加投资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 11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获取招商文件。招商文件售价20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投资企业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具有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的良好业绩,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

投资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详见招商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资文件,招商单位不予受理。

七、招商时间和招商地点

招商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商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层楼开标大厅)。


九、联系方式

招 商 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秦先生

电 话:****-*******

招商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先生

电 话: 152*****115

****-********

2015年1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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