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11破40号关于南京北木冷暖设备有限公司交接释明的公告
2023苏0111破40号关于南京北木冷暖设备有限公司交接释明的公告
公告
南京北木冷暖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
2023年8月4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李立松对南京北木冷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木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公司上述相关人员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管理人说明情况,移交北木公司公司的财产、账册、合同、债权债务清册等所有资料。如上述相关人员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管理人将以北木公司公司无法清算为由,申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孙雪,173*****125,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05幢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邮编******。
2023年8月15日
南京北木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标签: 交接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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