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询价委托开展土地成本核算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询价委托开展土地成本核算的公告
因海口市江东新区南渡江大道(含绿化带)项目建设,需收回海南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源公司)名下33.6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核,嘉源公司于2010年2月通过土地转让的方式取得了该宗国有土地,2017年12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变更登记了公司法人。根据《海南省因公共利益收回闲置土地补偿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印发实施前(2020年1月1日前),经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依法股权转让的土地价款可视为土地合法转让价款”。
为确认依法股权转让的土地价款,我局拟与嘉源公司联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依法股权转让的土地价款进行核算。现向社会公开询价委托费用,请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报价。届时,我局将根据报价情况商嘉源公司确认委托价款,并现场公布委托价格,依此价格现场确认意愿参与委托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现场摇号随机抽选确认最终的委托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意愿参与委托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8月21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材料送达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期将停止报名。送件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办公区15号北楼2019室,联系人:吴雯茜,电话********。
二、报名单位需提供的材料:1. 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业绩等相关资料;2. 出具所有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3.报价材料及说明;4.联系方式。
三、现场抽选委托单位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10时,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办公区15号北楼2019室,预期未到现场的将视为放弃参与的权利。
四、土地成本核算要求,需依据《海南省因公共利益收回闲置土地补偿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财务报表等情况,核算依法股权转让的土地价款,并对成本核算依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核算成果须通过专家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4日
标签: 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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