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兵1001破2号新疆屯富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兵1001破2号新疆屯富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新疆屯富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人招募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垦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5日作出(2021)兵10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屯富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1年2月7日作出(2021)兵1001破2号决定书,指定新疆北屯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疆屯富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为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新疆屯富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简介

1.企业的基本信息:2014年11月6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北屯市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03室;法定代表人姓名:王道平;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出资人及出资比例:王道平,出资比例100%;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水利水电施工;园林绿化;设施农业开发;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状况

1、固定资产:依据管理人自屯富公司工地现场调取的各类工程合同、会计凭证、原始票据以及债权人提供的材料,与管理人自北屯垦区人民法院调取的新疆新土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日作出的资产评估估价单核对(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1年),资产的暂估价为268.959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地上附着物:屯富公司所属的地上附着物包括简易平房、彩钢板房、硬化路面、行道树等。地上附着物基本信息如下:已建成警卫室2间、已建成宿舍5间、已建成工作室4间、地面硬化、行道树;以上合计4587㎡,暂估价95.9590万元;

(2)设施设备:包括变压器一台、高压电缆分支箱一座、发电机2组、龙门吊2组;暂估价为173万元;

(3)其他资产:根据管理人赴屯富公司工地现场盘点,屯富公司现场留存尚有电脑主机箱5台、电脑显示器6台、彩色喷墨打印机1台、平台扫描仪1台、多媒体音箱1台、保险箱1个、双人沙发1个、单人沙发5个、三人沙发1组、办公桌7个、铁皮柜2个、立式书柜1个、侧边柜2个、碎纸机1个、茶几2个、圆形餐桌1个、方形餐桌4个、厨房操作案板1个、冰柜1个、圆凳15个、灶台1套、消毒柜1个、和面机1台、方桌1个、冷藏柜1个、洗碗池1套、焊接方桌1个。未见该组财产财务入账手续,未见设定抵押、价值暂未评估。

2、在建工程:

未完工的在建项目包括酒店、接待中心、游泳馆等合计建筑面积*****㎡,地基一座面积为2627㎡,总价暂估2487.4450万元;

3、土地使用权,屯富公司名下共三块宗地,宗地基本信息如下:

(1)宗地名称:新疆屯富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服用地;

(2)宗地用途:商服用地;

(3)土地使用权证编号:1、十师国用(2015)第********号;2、十师国用(2015)第********号;3、十师国用(2015)第********号;

(4)土地使用年限:32.43年;

(5)宗地面积:以上三块宗地面积依编号顺序分别为(*****.52㎡)、(*****.74㎡)、(*****.90㎡),合计面积为*****.16㎡;

(6)宗地暂估价:依据管理人自北屯垦区人民法院调取的新疆新土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日作出的资产评估估价单显示,以上土地单位面积地价为0.0258万元/㎡,总价格为1954.6637万元;

4、对外投资:根据现有资料显示,未见屯富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5、抵押情况:未见上述资产设立抵押登记;

综上,屯富公司现有资产主要是房产、硬化路面、行道树、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暂估价为268.9590万元,在建工程暂估价为2487.4450万元、土地使用权暂估价为1954.6637万元,在执行案件中,上述资产经拍卖、变卖程序未能变现,流拍价(变卖价)为4095万元。

(三)负债情况

1.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认及人民法院批准确认的情况为:全部确认的债权有9户9笔,债权总额为*******.83元(其中债权本金*******.27元、利息、违约金、诉讼费******.56元);部分确认的债权8户8笔,确认债权总额********.48元(其中债权本金********.03元、利息、诉讼费、迟延履行金、违约金********.45元);不予确认债权2户2笔,暂不予确认债权1户1笔,无税收债权。已确认债权合计********.31元,最终债权总额在破产程序推进过程中可能会有小幅增加,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四)项目优势

二、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商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及时支付资金;

(三)有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四)如有除纯财务投资外的投资方式的,需要有经营相应业务的资质。

(五)原则上接受本公告中关于投资方式的内容,具体可以在投资意向书中提出。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各投资者均需符合第一条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的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所有投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参与投资的意向书,应包括主体资格、业绩情况、投资金额上限、回报要求、接受的投资收回途径、投资资金监管方式、投资资金支付方式、联系方式等内容,如有其他要求由投资者自行明确。

(二)自然人投资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投资人应提供: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投资的决议(需提供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名时须提供副本原件核查。

(四)良好商誉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六)如有代理人,应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两个或两个以上竞选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四、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报纸或自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向前期意向投资人发出邀请。

(二)竞选投资人应于2023年10月1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10万元(需提供支付凭证),否则报名作废。

(三)报名成功的竞选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提出对新疆屯富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申请,尽职调查工作应于2023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费用自行承担。

(四)竞选投资人应于2023年11月15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的《投资方案》。

(五)管理人将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竞选投资人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委员会依据综合评比结果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一名顺位备选投资人。

(六)依据《投资方案》承诺的条件,中选投资人应于中选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五、《投资方案》的编制及提交要求

(一)竞选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投资方案》,并保证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竞选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的实施不能设定假设性前提条件,不能使方案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2. 债权清偿计划;

3. 履约保证;

4. 后续经营方案;

5.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四)《投资方案》的提交时间

竞选投资人应于2023年11月15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逾期或者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

六、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1.报名保证金10万元应汇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视为放弃投资人竞选资格;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户名: 新疆屯富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屯市支行

账号:107*****0038

2.《整投资框架协议》签订后,投资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选的竞选投资人,保证金在招募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备选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管理人与中选投资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3.中选的投资人应按期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中选资格,和备选投资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4.管理人经核实,竞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如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选投资人的评审

(一)评审基本原则和目标

1.评审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2.评审以实现新疆屯富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为目标。

(二)评选委员会

本次评选设评选委员会,从出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等方面对竞选人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

(三)评选方法:

1.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00,管理人组织评选委员会开标、评选,竞选投资人或其委托代表到评选现场。

2.评选委员会在评选过程中,针对报名材料及《投资方案》中的内容,可向参选人提问。

3.评选过程分为初审、复审两个环节,进行综合评定。

(1)初审(入围评审):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本招募公告报名基本条件及《投资框架协议》的基本条件对参选人进行评定,确定复审的入围名单;

(2)复审:从出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等方面对竞选投资人及《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一名备选投资人。

八、竞选投资人须知

(一)资料提交

竞选投资人最迟应于2023年10月1日17点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及缴纳保证金,于2023年11月15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

材料接收地址:新疆北屯市博望东街凯丽购物五层新疆北屯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律师 李律师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37*****450(周律师) 李律师(131*****241

(二)特别说明

1.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管理人有权在2023年9月20日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竞选人。

新疆屯富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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