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工作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枣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工作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枣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工作承包项目

招 标 公 告

依据枣阳市政府采购办枣财采计【2015】C20号文件批准,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枣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人)委托,对枣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工作承包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已落实,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YMZJ********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工作承包项目

三、招标内容:外业调查及地名信息采集;地名信息化处理及成果归档。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内容。

四、预 算: 187.50万元 (报价超过或等于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地名普查办公室公布的“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业务合作单位”名单中的成员(需提供从网上下载的省民政厅公布的业务合作单位名单,用记号笔标注出本公司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至少5人)需提供省地名普查办颁发的业务合作单位准入证。

4.投标人应获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两项服务范围;

6.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者其他相关信息安全认证资质;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每日 9:00至 11:30和 15:00至 17:30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2.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2-6条要求的资质或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招标文件:350元/套,售后不退。

七、.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下午15:00整

递交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下午15:00整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枣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高局长 电话:137*****938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勇 电话:183*****929

2015年1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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