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南路、南环路、贺兰路人行道硬化工程及街景亮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团结南路、南环路、贺兰路人行道硬化工程及街景亮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团结南路、南环路、贺兰路人行道硬化工程及街景
亮化工程施工监理 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NMGZC-JL-2015-012)
一、招标条件
团结南路、南环路、贺兰路人行道硬化工程及街景亮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人:磴口县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监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团结南路、南环路;实施完成两侧人行道硬化,完成硬化面积3000平方米;
第二标段:小魏批发部-冯玉祥军粮库;实施完成道路两侧围墙砌筑、居民住房亮化;南环路高架桥南北迎街面居民住房亮化;
第三标段:贺兰路,完成道路两侧居民住房亮化工程,完成亮化面积40000平方米。
2、建设地点:磴口县巴彦高勒镇
3、工期要求:75天
4、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监理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外进企业市场准入备案表(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
(4)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磴口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 2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人大培训中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监理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
①、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磴口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
⑤、外进企业市场准入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准备两套且加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人大培训中心101室
五、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磴口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英 武桉琪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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