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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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3-ZA-058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8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本项目共分三包,分别为:第一包:实训
台展示台等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第二包:车辆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第三包:评定训练系统等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第一包:(002)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
基地建设项目第二包:(003)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第三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
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
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米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
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
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
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
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
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
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
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3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顶目第三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证书或社会团休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
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
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010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
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
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
提供以下两种方式:.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
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
PYGP-2023-ZA-0585标书款,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
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银行账号:698198982(2)标书款汇款后,请
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所
投包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zchtjpygp.com,并电话至我公
司予以确认。(3)邮件主题为PYGP-2023-ZA-0585第包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
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招标文件售价500.00/本,文件一经售出,
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七其他
项目总预算:1,85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
第一包:700,000.00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第二包:500,000.00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第三包:650,000.00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186462811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人:张长虹
电话:022-88391127-802
电子邮件:zchtjpygp.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间有
盖章)

标签: 人才培训 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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