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灯杆灯具和直流智能照明控制柜&灯具直流驱动器采购招标公告
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灯杆灯具和直流智能照明控制柜&灯具直流驱动器采购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灯杆灯具和直流智能照明控制柜&灯具直流驱动器采购【重新招标】已列入2023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需采购灯杆灯具(一期\/二期)、直流智能照明控制柜\/灯具直流驱动器一批。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概况:主线K0+000-K52+792段、崧厦互通连接线K0+000-K6+533段、越东路连接线K7+900-K9+350段范围内的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照明系统、桥隧健康监测系统、收费站及主线供配电系统、隧道机电(含监控、照明、通风、消防、供配电等)系统、电力监控系统、连接线照明系统、房建供配电系统(开关柜、高低压柜、变压器、发电机及配套设施等)、钱江通道机电系统(部分路灯、摄像机及相应的电缆和管道等),以及相应的预留预埋工程和管道设施(通信管道保护硅芯管、相应部分的聚氨酯桥架、相应部分的电缆桥架(基础除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等的施工完成、试运行、施工图补充设计、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二: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直流智能照明控制柜\/灯具直流驱动器供货及相关服务。
其合同包划分及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细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标段二 | TS805a-1 | 直流智能照明控制柜-二期 | 14 | 套 | 详见图纸 | 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施工现场 | 接到发包人该批次供货需求通知后15日历天内 | |
TS805b-1 | 直流智能照明控制柜-二期 | 17 | 套 | 详见图纸 | ||||
TS805a-2 | 灯具直流驱动器-二期 | 2313 | 套 | 220W | ||||
TS805b-2 | 灯具直流驱动器-二期 | 211 | 套 | 100W | ||||
TS805c-1 | 灯具直流驱动器-二期 | 40 | 套 | 150W 注:(1)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大致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 (2)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其它技术条件,严格遵循招投标文件及材料清单要求。 (3)每个合同包的材料都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投标报价。 2.3 服务期: 标段二:接到发包人该批次供货需求通知后 15 日历天内。(适用多个批次供货项目);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次招标只针对第二标段进行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3.2标段二: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直流智能照明控制柜\/灯具直流驱动器供货业绩,且至少一个供货合同满足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1 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6 标段二: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唯一授权代理书;在一个标段中,同一代理商仅允许代理一个品牌产品。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满足下述要求: 标段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 3.8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要求代理商与所代理生产厂家均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1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8月23日。招标人将于2023年08月2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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