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头等舱旅客摆渡车招标公告

机场头等舱旅客摆渡车招标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头等舱旅客摆渡车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头等舱旅客摆渡车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头等舱旅客摆渡车采购。

2.2招标范围:旅客摆渡车 4台

2.3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4供货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代理商参加投标须具有设备制造商授权)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3.2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设备的供货能力,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有同类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不亏损。

3.4 投标人产品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

3.5 产品要求: 具有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 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制造商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人民币。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09:30时,地点为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 硕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五楼

邮政编码: 130041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孙卫平、赵冰

电子邮件:jltc-ly@163.com

开 户 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帐 号:****************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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