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沙镇杜潭村亮化工程(招标编号:闽建信延[2015]招221号)已由南政移【2015】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杜潭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杜潭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建阳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人民币约:2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杜潭村亮化工程施工图上所有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 //
2.6.3.监理单位: 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市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4 日至2015 年 11 月 28 日,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3 时 00 分至5时30 分,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建阳市水东滨江花园1号楼1单元201室)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K值为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以下投标保证金账户(以银行到户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建信延[2015]招221号投标保证金”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
开户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阳区童游崇阳北路物资大厦四楼)。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杜潭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建阳区麻沙镇杜潭村 邮编: 354200
电 话:137*****993 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市场17幢06号六层,邮编:353000
电话: 186*****061、139*****766,传真:0599-*******
联系人:罗先生、陈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建阳市童游崇阳北路物资大厦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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