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引入自动售卖机服务二次

小区引入自动售卖机服务二次

小区引入自动售卖机服务竞谈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小区引入自动售卖机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KAAZB-F3005

三、谈判内容:

某单位两个小区拟引入自动售卖机,主要售卖目前市场主流或名牌烟、食品、饮料、调料、生活用品等。小区为内部小区。服务期三年。免费为服务供应商提供必要的房屋设施和场地。服务供应商经营过程中消耗的电费(按照接入甲方供电情况收取)等、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费等费用自理,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小区为内部小区,其中一个小区为非居民用电,国家电网按照尖峰段、高峰段、平段、谷段收取电费,电费价格每月更新一次,在20%上下浮动。另一个小区电费参考价格为1.21元/度。电费收取标准以我单位支付电费为准,不加收其他额外费用,支付方式为甲乙双方共同抄表计数后核算。

该项目分两个采购包,兼投兼中。包一为食品、饮料、调料、生活用品等,包二为香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的,按照供应商自动售货机市场投放量由大至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采购文件未明确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之内,投放自动售货机。

交付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

1.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事业单位;

3.军队单位。

(三)报价供应商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包一资格要求:连锁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不得为外资、中外合资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所售商品)、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提供网页截图和承诺书)

(七)包二资格要求:连锁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不得为外资、中外合资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所售商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提供网页截图和承诺书)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8月23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包一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所售商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提供网页截图和承诺书)。

包二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所售商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提供网页截图和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自动售货机市场投放量证明材料(形式不限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资格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谈判资格将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判定。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159*****528

01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邮政编码:******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经理

电 话:152*****502、010-********

邮 箱:dfhtwyc@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

十、纪检监督电话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10-********

2023年8月15日


,北京市,丰台区,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动售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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