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协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蒸汽轮机发电机组及余热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协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蒸汽轮机发电机组及余热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GCL-ZB-GXZM-WZ-2015-00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广西协鑫中马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协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蒸汽轮机发电机组及余热锅炉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简介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协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是保利协鑫苏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在广西钦州投资建设的2×75MW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为园区配套提供热电冷三联供服务,一期规划容量为2×75MW,由协鑫电力集团公司控股投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计划于2015年年底开工,2016年底投产发电、供热、供冷。

1.2 建设地点:广西钦州中马产业园区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

1.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招标范围: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蒸汽轮机发电机组及余热锅炉各2台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蒸汽轮机发电机组及余热锅炉的设计、制造、销售同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支持、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设计、生产与招标产品相同且具有3年以上良好的生产运行业绩,在生产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行业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10)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24 日至 12 月 1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邮箱内(guoxinguohui@126.com)。

4.2报名须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一一响应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本发送到上述邮箱。报名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函(按附件格式);

(2)报名信息表(按附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如有)等复印件;

(5)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文件(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机组容量、清单页、签字页;用户证明中需包含机组容量、规格、数量、投运时间);

(6)报名文件的电子版为可编辑word文档,资质文件或证明文件可用PDF格式。

(7)反商业贿赂及保密承诺函。

(8)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

(9) 其他文件。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11月 24 日至 12 月 1 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如需邮寄,另需支付100元邮寄费。

5.截标时间:2015年 12 月 15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15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及其投资方代表届时出席。

7.开标地点:太仓香江假日酒店(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港华苏路18号 电话总机:****-********

8.
招标 人 :广西协鑫中马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晓保

联系电话:138*****26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人:郭浩(手机137*****225)、朱华平(手机137*****291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61

电子邮箱:guoxinguohui@126.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1 月 24日

 
附件-投标声明函

投标声明函
致: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协鑫中马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鉴于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协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蒸汽轮机发电机组及余热锅炉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XTC-*******)的招标,我方在此承诺:我单位所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如有虚假欺骗行为,贵司有权取消我司的投标资格并在投标阶段没收我司的投标保证金。

我公司承诺无条件接受审查结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报名信息表


报名 信息表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金

企业性质


主营业务


产品信息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满足报名要求的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机组容量

(MW)
服务内容等
投产时间(投产)
计划投产时间(未投产)
是否提供合同或用户反馈证明文件(Y/N)






































注:请提供业绩的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或用户证明。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机组容量、清单页、签字页;用户证明中需包含机组容量、服务内容、数量、投运时间)

                       


 

反商业贿赂及保密承诺函

致:广西协鑫中马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鉴于在招标人与投标人就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协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以下简称“合作”)的过程中,招标人或投标人(“招标人”)可能向对方(“投标人”)披露一定的招标人的机密信息、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就上述信息披露事项,投标人承诺如下:

第一条:投标人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人相关廉洁制度,决不为达到交易目的而向招标人人员提供、给付不正当利益或达成不正当的利益分成,决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诱使招标人人员接受或共同编造虚假议价资料,影响交易价格或交易达成,或将合同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及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投标人同意抵制并向招标人举报、揭露索贿和收贿人员的行径。

第二条: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未经招标人明确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全部或任何部分保密信息。

第三条:保密信息应当包括双方所有来往信函、备忘录、摘要、研究报告、模型、信息摘要和记录,同时还应该包括所有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的复制品,而无论载体为书面、电子版本、磁盘或音像资料抑或其他任何形式。保密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的财务数据、人事数据、薪酬数据。

(2) 生产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规模,设备、原料等的来源渠道、价格,生产方式,原料的质量、数量,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的定价等。

(3) 销售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的渠道,客户数据,产品销售价格、地点、数量、方式。

(4) 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数据,市场宣传方式、融资方案。

(5)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图纸、工艺、技术数据、科研成果、专利数据、计算机程序。

(6) 合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双方合作的内容、进程和任何待决或已决的意向、历史纪录等与本次合作相关的信息。

(7) 其它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通过公共渠道无法获得的以纸张、实物、磁(光)盘、磁带、仪器及以其它任何形式为载体的以及口头交流所涉及的信息。

第四条:保密信息:不包括已进入公知领域的信息;不包括投标人在未对招标人或其代理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事先自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处获得的信息;也不包括投标人自招标人以外的未与招标人或其代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或对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不负有保密义务之第三人处得到的信息。

第五条:在没有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除了用于本承诺函目的之外,投标人不得为了任何目的披露或使用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

第六条:在没有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就本承诺函及双方于本承诺函下的合作做出任何公开声明或以任何方式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沟通。

但在下述情况下和下述范围内,本条中的规定不得妨碍任一方披露其从另一方处获得的保密信息:1) 将该保密信息披露给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审计人员;2) 将该保密信息披露给该方的现有或潜在股东、合伙人、股权投资者、贷款人或融资方,或任何前述各方的专业顾问;3) 将该保密信息披露给需要知晓该保密信息的该方的雇员,但仅限于履行其职责所必须的范围内。

但是,如果任一方根据前段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应当与被披露方签署保密协议,保证其承担与本协议下投标人相同的义务;且该协议内容应当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于签署后向招标人提供协议副本,否则即视为投标人违约。

第七条:投标人未遵守本承诺函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就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享有以下所有适当的求偿权:即因违反信义义务、违反保密规定、违反合同、违反法定义务或其他规定而可能由任何有权管辖的机构赋予的民事救济。招标人损害无法计算的,投标人应就每次违约支付10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八条:本承诺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据其解释。因履行本承诺函所发生或与本承诺函有关的争议在争议发生后六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在本承诺函履行完毕之后的 10年中对投标人仍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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