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桥区航道航标工程采购公告

汉滨区桥区航道航标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桥区航道航标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KJY-CG-*******

项目名称:汉滨区桥区航道航标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55,929.7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桥区航道航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5,929.7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5,929.7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航标设施

汉滨区桥区航道航标工程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455,929.79

2,455,929.7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运行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桥区航道航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桥区航道航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网站截图);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投标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电子资料(PDF格式)至*********@qq.com邮箱,资料审核完成后联系代理公司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5)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联系方式:133*****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小区8栋1902室

联系方式:188*****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8*****663

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采购 航道 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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