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基金会协同办公系统需求公示
中国航天基金会协同办公系统需求公示
为有效提高中国航天基金会工作效率与协同办公能力,经第五届理事会第十次理事长办公会批准,根据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就“中国航天基金会协同办公系统”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采购人名称:中国航天基金会
二、项目名称:中国航天基金会协同办公系统
三、项目编号:CSF-ZH-202*****001
四、公示内容: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40万(人民币);
(二)交货时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
(三)交货地点:北京市;
(四)项目需求明细:(详见附件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公示时限: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1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 HtjjChina@163.com;发送标题: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技术和商务要求为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航天基金会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10-********
附件:
第一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一)建设目标:
为我单位建设一套实用的协同办公管理系统。协同办公管理系统的建设目的在于促进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办公、任务分配、流程管理、远程协作以及数据共享等方面的功能,从而提高本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此外,该系统还能够降低沟通成本并避免信息孤岛的出现,进而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
(二)技术要求:
(1)系统内所有审批流程需支持自定义修改。
(2)系统需支持自动及手动备份,备份时间、频率及数量支持自定义。
(3)系统需有完善的应用运行状况日志记录,包括服务健康检查、程序运行中产生的info、error日志等。
(4)系统需记录用户登录等相关的行为日志,应用数据操作(增删改)日志可直接通过页面功能可视化查看,包括操作者、时间、具体变更内容等信息。
(5)系统需支持多次登录失败锁定账号功能。
(6)系统需支持自定义密码规则及密码过期时间。
(7)系统需支持基于角色权限管理,可为不同用户、不同部门、不同职位设置不同的功能及数据访问权限。
(8)系统需支持全站开启https方式访问。
(三)功能要求
(四)需求清单
二、商务要求
(一)招标预算价:
★1.招标预算价,总报价应不超过40万(人民币),超过控制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2.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
3.报价应包含软硬件产品费、项目实施费、质保期后的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为包干价,投标人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二)交货时间、地点和验收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验收后交货(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产品的制造、安装、检测及验收标准执行)。
2.交货地点:北京市(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3.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4.验收地点:北京市(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质量保修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及时上门技术支持。超出质保期后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相关服务仅收取成本费用。
(四)成果验收
★1.投标人在中标后开展测试工作,工作过程中需接受采购人及其委托监理的现场监督;
★2.验收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配合,验收项目按照招标人制定的验收大纲进行。
(五)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三方比价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费用和税金。
3.投标供应商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二)评标原则和方法
1.评标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审;
2)严格依据比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评审,不得以投票表决等形式修改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不得将比价文件未明确的内容作为评审依据;
3)对所有供应商保持一致评审尺度,统一评审依据;
(三)评审方法
1)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递交技术方案、比价报价清单,并针对技术需求准备现场演示(形式可为:原型演示系统,PPT,视频等)。
2)资格性审查标准。资格性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料、证明履约能力材料、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供应商的证明材料等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
3)技术商务评审标准。投标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现场演示投标产品与需求的吻合程度,项目功能的实现情况,通过资格性审查,在现场进行功能演示且报价最低者确立为项目候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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