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检验医疗设备A包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检验医疗设备A包招标公告

勐腊县妇幼保健院检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勐腊县妇幼保健院检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勐腊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勐腊县妇幼保健院检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招标编号:【旺招采字】2015/68-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勐腊县妇幼保健院检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

项目编号:【旺招采字】2015/68-001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项目预算资金:*******.00元

四、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日内支付30%,2017年12月30之前支付30%,2018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40%。

八、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A、B两个包。

九、采购内容:勐腊县妇幼保健院检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A

血生化仪器

1

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分类血球分析仪

1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声明书或产品授权书;

3、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供应商于 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曼贡市场2栋4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包,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1)按第八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按采购清单要求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声明书或产品授权书;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5)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一份。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勐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四、相关费用: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勐腊县妇幼保健院

监督部门:勐腊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苟女士

联系电话:187*****996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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