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沈阳体育学院对游泳馆西侧生活水提水井配电系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YTY********)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内容
1.更换游泳馆西侧生活水提水井配电电缆,要求投标人对原有电缆穿线管路径进行查找勘探,并对原有电缆线管检查、疏通、修复更换,保证能够顺利完成穿线,以及确保维修后的线管满足规范要求。
2.拆除修复部分甬路,开槽挖掘直埋敷设电缆及穿线管约60米,电缆沟宽0.6m、深0.6m。电缆及穿线管敷设完毕后,将电缆沟回填并恢复人行甬路。
3.新更换电缆型号:YJVR4×35,要求为全新生产的,电缆到货后提供检验报告及生产合格证。电缆生产品牌要相当于或高于鑫辽北、沈阳正京、上久等知名企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的产品。电缆的线径、绝缘等级及抗拉强度等所有生产和技术标准要完全符合国标要求,必要时可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电缆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缆)复印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4.电缆更换完成后,由投标人负责提水泵及配电柜两端的接线工作,必要时需将深井潜水泵升井提泵。所有接线完成后,由投标人负责提水泵设备的试车以及配电系统的调试工作。
5.要求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为电力专业施工人员(投标时至少提供一名电工的操作证及身份信息)。
6.本工程包含所有必须的材料、人工及机械费(包工包料,总价包死),工程工期10天。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报价按标书清单样式填写。
(二)质量及售后要求
1.正常使用情况下要求质保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售后服务期内,投标方需承诺指定专人负责与用户保持长期的联系与服务,投标文件要有相应承诺及人员配备。
3.投标方在工程完毕调试运行后,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并保证供电系统和潜水泵的稳定运行。如因材料质量或施工不合格导致其它设备损坏的,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售后服务期(质保期)内若出现负责人变更的情况,原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施工工期为10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投标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卫生清洁,清理出的施工垃圾必须及时运出校园之外,由投标方负责运送处理。
3.出具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完整施工方案,无施工方案者视为废标。
4.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投标方不得对招标方或第三方财物造成损失,否则按原价赔偿;不得影响其他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拆卸下来的旧设备及材料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并由学校资产部门统一处理。
6.该项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即为现场负责人,未经得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价款的10%进行扣款。
7.施工用电、用水的接点由招标方提供,具体用电、用水及管线由投标方自行解决,请投标方综合考虑报价。
8.中标价即合同价,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高合同价款。报价中已包含材料、人工、税金、运输、管理、措施、配套等一切费用。
二、拦标价:47,0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应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及投标书要求
(一)招标文件今日起自行下载领取
(二)投标书要求
投标文件含纸质正本份数1份;纸质副本份数1份;电子文档 1份(投标文件正本的连续性PDF扫描件存储到U盘)加盖密封章后于2023年8月18日10:00时前送至沈阳体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招投标办公室)。
(三)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标函未密封;
2.标函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标函未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未按指定时间投报标函。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按废标处理,并将相应供应商列入投标黑名单处理。
五、施工期限: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
六、质 保 期: 一年,留取总工程款的3%工程款为质保金。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学院一次性支付签约合同价的97%工程款(供应商需提供签约合同金额的等额普通增值税发票),留取合同金额的3%工程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全部剩余质保金(无息)。
八、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项目答疑:李老师 联系电话:186*****915
联 系 人:迟老师 联系电话:159*****770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招投标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