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技术管理办公室关于对行政执法罚没物品进行集中销毁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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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佛山市行政执法罚没物品集中销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佛山市农业农村局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招标投标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我办拟以公开询价采购服务方式,选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承担集中销毁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罚没物品工作。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行政执法罚没物品集中销毁项目。

二、项目委托单位

佛山市农林技术管理办公室。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8-9月。

四、项目委托内容

对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罚没的24瓶兽药(净重12千克)、3包玉米种子(净重1.362千克)和1408箱(桶)兽药(净重约9400千克)进行集中销毁。以上物品存放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五、项目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委托销毁工作要求

1.按要求搬运罚没物品,并实施集中销毁处理;

2.按要求出具集中销毁书面报告(盖章);

3.做好集中销毁记录台账工作,随时备查。

(三)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总金额不超过8万元。

(四)其他要求

具有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六、材料提交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盖章);

(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盖章);

(三)提供近年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罚没物品销毁服务的业绩材料;

(四)提供报价当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结果。

七、评选方式及流程

(一)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询价工作小组,小组成员集中对报价截止日期前收到的资料统一评审;

(二)申请单位报名数量超过3家以上(含3家),则择优选取1家作为服务单位;报名数量不足3家的,询价期限延迟5天,延期后未再收到报名的,按实际收到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

(三)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打分,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

(四)申请单位无论中选与否,委托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单位选定后,项目中标情况将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向服务单位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

(五)项目服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书》后,应在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有意向单位请于2023年9月4日前将竞价材料盖章密封后快递或送至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1号楼4楼畜牧兽医执法工作科(以收到报价表时间为准),并在快递单(或密封袋)上注明报价项目名称。

欢迎各单位报价!


附件:

1.询价采购报价表

2.佛山市行政执法罚没物品集中销毁项目采购评分表

(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139*****516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关联稿件: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罚没 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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