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甲醇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包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65-
234*****0096-0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甲醇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包四(招标项目编号:C
120*****18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MTO项目年需甲醇原料约180万吨,其中30-40%左右数量需以汽运方式从西北甲醇工厂提货,上一阶段西北甲醇物流运输公开招标所签订的合同即将到期,鉴于运输行业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市场部拟对甲醇物流运输服务再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同时为了丰富甲醇采购来源,优化采购成本,拟将具备合作潜力的供应渠道运输路线均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001)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甲醇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运输起点:兖矿集团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运输至天津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新路(东)99号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内指定罐区卸货;预估数量6-12万吨,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001)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甲醇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总公司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
(7)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甲醇危险品货物运输或危化品第三类运输);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运输设备和经营管理能力,投标人甲醇运输能力的核定载重吨位总计不少于1000吨,且具备自有国五及以上甲醇汽运罐车30辆以上(以行驶证、随车清单等相关证明文件为准,详见第六章第一卷附表7),投标人需提供由当地安监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每辆汽运罐车所对应的《罐体检测证明》以及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
(9)投标人须承诺使用的运输车辆符合国家交通部门的相关车辆管理、检验、运输等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改装、证照不全等非法车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0)使用车辆须车况良好,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公司全部承保证明,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等。(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部证明文件);
(1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从事甲醇运输的有效业绩累计运量≥20万吨,有效业绩的认定:
1.与客户签的运输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合同对应的全年期限内的结算发票(单月单张即可),发票须显示金额;
3.投标人需填写业绩清单,业绩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
(1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应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应具备自己的车辆调度监控中心,所有承运车辆需安装有GPS定位系统(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16)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7)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五章中格式7)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2023年08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法: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angyang@bcig.cn,联系人:杨洋
139*****348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法: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在渤化易采平台(www.bohuayicai.cn)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在渤化易采平台(www.bohuayicai.cn)在线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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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新路(东)99号
联 系 人: 邸建鹏
电话:
185*****436 电子邮件: dijianpeng@bcig.cn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联 系 人: 杨洋
电话:
139*****348 电子邮件: yangyang@bci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