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海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 08: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28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办公楼三楼学校行政办公室 (石碌镇大坡十字路口东侧100m)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老师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盛德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第11层1104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工******** |
项目概况
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第11层1104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DF-2023-010
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我校餐饮服务水平,办好学校食堂,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餐管[2015]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将学校现有的食堂委托给一家具有管理经营经验的服务商经营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具体方案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食堂项目
(二)项目(服务)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三)项目规模及用餐人数:全校学生约1750人规模,用餐人数约1000人。
二、委托管理食堂经营项目和范围
面向师生的大众化餐饮服务,早中晚三餐。
三、委托管理食堂经营期限
从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0日,共三年。
四、经营方式
合同制委托管理经营,由经营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均由乙方按照46号文要求自行聘请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转让(含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乙方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
五、委托经营管理食堂的要求
1、(一)食堂要保证开饭时所有的分餐窗口全部开放,就餐必须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如因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乙方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
(三)乙方应按46号文规定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有市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还应定期到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
(四)乙方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一日三餐供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营养搭配和定价均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五)乙方应遵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和员工责任保险。
(六)学校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七)乙方要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服从学校管理,接受学校、食品药监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
(八)甲方食堂现有的设备由甲方登记造册后交给乙方签收,期满后按原清单交回甲方,无故损坏的按价折旧赔偿。
2、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违法经营,此外,未经学校批准,食堂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一旦发现除限期收回外,还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中标经营方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校方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逾期不交的,当弃标处理,其之前所交的磋商保证金1万元将被没收。在经营期限内,学校不支付风险保证金利息。如经营期满后不再经营,校方清点设备无误后,在15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经营方作为学校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关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1)、经营方必须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一切损失由经营方自行负责。
(3)、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按时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抽检和学校的送检。
(4)、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具备合法手续(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建档立案。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3.2投标人应为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第11层1104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办公楼三楼学校行政办公室 (石碌镇大坡十字路口东侧100m)
联系方式:苏老师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盛德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第11层1104房
联系方式:林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老师
电 话: 0898-********
标签: 学生食堂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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