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中江县农业农村领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中江县农业农村领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要求,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按照中、省、市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中江县农业农村领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许世顺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雷 辉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科 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张 刚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陈正龙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张 敏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朱东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高英 县农村能源中心主任
罗 鸣 县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挂职)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农田建设管理股、种植业股、农业机械化股、政策法规股、农经股、园区股、农业生产科教中心、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执法大队、农村能源中心等站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农业农村领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日常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中江县农业农村领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
2.研究解决农业农村领域内涉及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
3.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检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中江县农业农村领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农村领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负责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对接。
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履行职责,做好辖区内农业村领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会议承办及文件起草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农田建设管理股、种植业股、农经股、农业机械化股)
3.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单位:种植业股;责任单位:园区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经股)
4.“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园区股(经作站);责任单位:农业机械化股、农业生产科教中心、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5.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农经股;责任单位:农业执法大队)
6.设施农业用地违法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农业机械化股;责任单位:种植业股、园区股、政策法规股、农业生产科教中心、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7.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农田建设管理股。责任单位:种植业股、农业机械化股、农经股)。
8.耕地质量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生产科教中心、农村能源中心)
其他站股职责按照“三定”方案职能职责规定执行,不再逐项罗列。各级反馈、督导的重大农业农村领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由牵头单位以“一案一策”方式制定专项整改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县级督导、乡(镇)级落实、归口负责”的推进机制,各股室根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涉及工作,明确1名工作联络人员报送至县农业农村领域土地违法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工作举措,推动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一案一策”,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落实闭环管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实现问题整改销号。
(三)注重信息报送,加强档案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总结工作成效,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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