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鲁02破1号关于公开选聘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鲁02破1号关于公开选聘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年5月1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3)鲁0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6月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根据破产案件工作进展,为充分掌握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状况,保障破产清算案件的顺利进行,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现将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状况

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5月27日,是一家以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为主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PUQWP8W,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法绘。管理人目前已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三名出资人(青岛交运物流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信鑫浩商贸有限公司、青岛铭润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为300万元,其余部分均是认缴出资,认缴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自2019年5月成立,2019年9月因与重庆商社化工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被其欠付款项导致经营异常,停业至今。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实物资产有少量办公电脑、打印机,无车辆、房产、无对外投资,债务人名下任职过的职工均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不存在欠缴医保、社保、公积金及税款的情况。

二、审计机构报名条件

1.具有相应的法定审计资质;

2.报名机构及其拟派驻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具有破产案件审计业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4.与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按照《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准则,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在2023年8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债务人的出资情况及资本充实情况,适当注意公司成立以来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

(2)核查对外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款的形成依据进行说明;

(3)审计债务人对外债务情况:

(4)核查债务人大额资金流向:

(5)核查债务人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可撤销或确认无效行为的情况,以确保破产企业资产安全及债权人的权益: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6)核查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企业财产等情况:

2、必要时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债权。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配合管理人做好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清算工作中涉及债务人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审查报告等。

7、协助管理人核查债务人及关联方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高度混同。

8、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列席债权人会议。

9、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当然适用并约束应聘中介机构。

11、审计机构一经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工作。

四、审计费用

1、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补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2、申报机构应先出行出具审计、评估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相应工作,在不高于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18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七折内收取审计、评估费用。

3、鉴于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目前暂无资金支付审计费用,但该费用依法经报债权人会议同意后作为破产费用在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管理人将根据破产程序进展情况适时支付。

五、报名材料

申报机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订装成册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至指定报名地点,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书:应包含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机构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相关业务经验介绍及证明材料、拟参与本次审计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简介、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等),以及报名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内容,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机构拟定的收费报价方案(收费依据、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

4、委托合同范本。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丁今日商务楼乙区305室。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9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3、联系人:朱泓瑾律师,187*****331。电子邮箱:jiaoyunwuliupc@126.com。

七、选任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选定一家审计机构。 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选定后,管理人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报名机构自行承担。为开展工作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需中选机构自行承担。

本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交运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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