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马关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马关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1服务范围:窗体顶端
1.项目编号:YNTRZB-2023-8-02
2.项目名称:马关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
5.采购内容:完成马关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包括大白菜、娃娃菜、小铁头、韭菜、青菜、蒜叶、小葱、洋白花、青花、老南瓜、小水瓜、西红柿、茄子、蒜苔、小青椒、白萝卜、人工菌、海鲜菇、金针菇、杏鲍菇、洋芋、魔芋豆腐、板豆腐、臭豆腐、黄豆芽、水酸菜、熟红豆米、大干木耳、红椒、新姜、青椒、大葱、老姜、丫丫蒜、折耳根、豆腐皮(切好)、嫩青菜、长豆腐皮、排骨、鸭子、下杂、猪肥肉、三黄鸡、猪瘦肉(按要求加工)、松花江小町米、非转基因大豆油、粑粑块、干辣子节(散装)、干辣子节(精包装)、白醋、干八角、草果、小粉、酸辣子、老干妈水豆豉、厨邦美味鲜酱油、坤太麻辣面散装、鸡蛋、胡萝卜、小米辣、芹菜、香菜、莴笋、冬瓜、玉米籽、丝瓜、黄瓜、茭白、洋葱、干豆豉、白酒、瘦肉沫、本地卤腐、干海带、茶树菇、糯玉米、豇豆、水果玉米、无筋豆等包含但不限于同价位的蔬菜,具体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及采购实际数量提供。(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6.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7.交货地点:马关县人民医院(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质量检测检验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不予验收,造成的费用由供货配送方自行承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收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优惠为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⑤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且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自主生产的,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1.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通过现场或邮箱报名。现场报名请于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天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碧翠园小区9幢2803室)进行现场报名;邮箱报名请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按顺序彩色扫描为PDF格式传至电子邮箱**********@qq.com备查,请自行修改扫描文件名称以方便确认。
注:供应商邮箱发送资料成功后,以代理机构在接收资料后回复通过与否为准。如供应商在收到代理机构邮箱回复未通过后,则该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以及所提供资料须保证真实可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马关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8月29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马关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报名资料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https:///public/bidagency/index.html#/postMessage)”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关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马关县安康路
联系方式:180*****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天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碧翠园小区9幢2803室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师
电 话:150*****296
附件:
投标报名函
云南天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招标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人开户银行 | |
投标人银行帐号 | |
法人代表姓名 | |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和邮箱 |
请如实填写本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报名函、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云南天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或邮箱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注:报名函所投标段必须与响应文件所投标段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标签: 食堂食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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