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分公司化肥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详细设计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分公司化肥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详细设计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分公司化肥厂(原动力二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详细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分公司化肥厂(原动力二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以《关于吉林石化分公司化肥厂(原动力二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炼化新材料〔2023〕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是吉林石化分公司化肥厂(原动力二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吉林石化分公司化肥厂(原动力二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详细设计,以及为完成上述设计工作所要进行的设计协调、设备采购服务、项目配合、信息录入、设计文件审查、现场服务等相关工作。
2.2.1详细设计部分:
以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设计文件进行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非标设备设计,大型成套、引进定型设备等询价文件的编制,基坑及边坡类的危大工程专项设计,负责向其它相关设计院提供进出本装置界区的边界条件及公用工程消耗;协助招标人召开相关技术会议;进行设计交底、参加装置开车、设备采购服务及管段图、竣工图编制等。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设计技术文件,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
2.2.2设备采购服务部分:
设备采购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的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及协调供货商返资的服务。负责配合招标人在设备采购阶段参加技术附件编写、采购技术谈判和协调供货商返资等技术服务工作 。
2.2.3装置主要建设内容:
对化肥厂(原动力二厂)2台220t/h煤粉炉和2台410t/h煤粉炉的现有脱硝、脱硫等装置进行改造,并增加高效除尘设施,以实现锅炉烟气的超低排放;1#锅炉、2#锅炉、3#锅炉尾部烟道改造、4#锅炉尾部烟道增加换热设施、1#锅炉、2#锅炉、3#锅炉新建SCR脱硝反应器、新建四台脱硫塔及共用脱硫楼、配套附属设施改造等。
(1)锅炉本体改造
①1#锅炉、2#锅炉、3#锅炉完善燃烧自动控制。
②4#锅炉尾部烟道增加换热设施。
③1#、2#锅炉共计4台给煤机改造。
④4台锅炉配套8台引风机压降核算及优化改造。
(2)脱硝系统改造
①拆除原1#锅炉、2#锅炉、3#锅炉在尾部烟道内布置的一层SCR反应器及其附属设施;
②1#锅炉、2#锅炉、3#锅炉新建SCR脱硝反应器(2+1);配套新增催化剂;增加气氨管路、稀释风机、氨喷射格栅、吹灰器等设施;
③氨区氨蒸发系统扩容改造。
④4#炉脱硝装置喷氨系统优化改造。
(3)除尘系统
①拆除1#锅炉、2#锅炉、3#锅炉原有电除尘器,优化烟道布局;
②改造原1#锅炉、2#锅炉、3#锅炉、4#锅炉布袋除尘器仓室和下部灰斗,改造后布袋除尘器下部灰斗内的灰气控阀送入仓泵,通过气力输灰装置送入现有灰库。
③输灰管线及灰库除尘系统改造。
(4)脱硫系统改造
①拆除4台锅炉原半干法脱硫所配置的NID反应器、消化器、混合器、再循环灰系统给料器、生石灰给料机、石灰仓以及布袋下部的循环灰气化斜槽、流化风机及螺旋输送机等;
②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按一炉一塔设计;
②新建脱硫工艺楼,4台锅炉共用,配套建设石膏脱水系统、浆液系统、废水处理系统。
(5)柴油罐区改造
拆除现有2台500m³柴油罐,新建2台200m³柴油罐及配套附属设施。
(6)4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脱硫、脱硝、除尘及公用工程系统,配套土建、电气、仪表及DCS系统新建及改造。
2.3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或附件1)。
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5设计周期要求(计划工期):暂定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
2.7报价要求及投标限价:
(1)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含税),报价范围包括详细设计费及设备采购服务费,包含招标范围所有内容。
(2)最高投标限价:363.41万元(含税)。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文本(或附件2)。
3.1 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并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实时查询。
3.3 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项国内建成投产220t/h以上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新建或改造相关项目(如单独改造,需220t/h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每项至少3个业绩)的工程设计类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需提供该合同有关的其他证明业绩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5 信誉要求:
(1)在最近3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7)投标人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
(8)投标人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建成投产220t/h以上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新建或改造项目工程设计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资料应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
(3)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各专业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人员资质要求:工艺、设备、结构等主要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8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9 联合体要求: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对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任一条款存在不符合情况,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8月16日23时至2023年8月23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5.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0459-*******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5.8招标机构将在开标后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投标单位财务部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查询并下载电子发票,或由招标机构通过邮箱发送电子发票PDF版(投标人须提供邮箱)。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6日8时5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7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6.4开标时间:2023年9月6日8时50分(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5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联系人:刘伟
联系方式:0432-********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 李春男
电 话: 0432-********
电子邮件: jh_lich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标签: 锅炉烟气超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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