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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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赣建仙招字【2015】45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新余市森林公安局招标工程项目新余市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仙女湖区七仙路以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批文名称及编号余发改投资字【2013】316号
项目总投资474.79 万元本项目投资112.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53.57%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平方米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室外附属、围墙、大门、车棚等工程。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室外附属、大门、围墙、车棚等项目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一个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拟派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其他要求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2、开标前,投标企业应将拟派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的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附电子版),作为本企业的投标资料,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单位建造师、五大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详见余住建字[2012]145号文)。 报名资料费:400元。
联系人朱佼华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招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经办人:(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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