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
宁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
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乡市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宁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宁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
项目投资:新建高标准农田约20万亩(最终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宁乡市农田建设任务安排面积为准),总投资约20亿元。项目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项目建设投资约6.8亿元,项目运营投资约13.2亿元。项目由若干个子项目组成,计划2023年启动不低于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子项目,亩均投资不低于3000元,后续子项目滚动开发建设。根据宁乡市政府的授权,本项目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宁乡市政府及国资集团不负责项目兜底,不触碰政府隐性债务红线。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招标内容:招标人拟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现国资集团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有较强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维护能力的合作伙伴,作为战略投资者合作,组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
合作内容:宁乡市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社会资本作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主体,社会资本中标后与宁乡市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规划、选址、投资、建设、土地流转、高标准农田运营及产业导入等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1.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内(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内(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1.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内(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内(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1.4独立投标人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其他说明。
1.6.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需自行注明。
1.6.2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三个月”指“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1如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投资运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且联合体牵头人参与项目公司投资比例需不低于50%(含)。
3.1.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取得其实际控制企业(暨股权关系中追溯的最上层控制企业)同意按本项目相关条件参与投标的书面证明材料。
3.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方职责分工。
3.3联合体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附件资料(政府会议纪要、政府授权协议、合作协议)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6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获取招标文件附件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7人。
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全部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或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中随机抽取。
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00元)。
2.投标人应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缴纳。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提供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进账单。
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宁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字样)
六、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价格、技术、商务进行评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6日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和公告期限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csggzy.cn/)。
2023年8月16日09:00至2023年8月23日17:00(五个工作日)
十、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招标人:宁乡市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香山社区玉潭中路141号
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
联系人:方女士、熊女士、陈女士
电 话:0731-********
十一、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宁乡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监管范围:负责本项目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及投诉处理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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