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头镇同乐西路合兴路至兴业南路道路建设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南头镇同乐西路合兴路至兴业南路道路建设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南头镇同乐西路

(合兴路至兴业南路)

道路建设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BEC9-TLX-2023-001)

一、招标条件

南头镇同乐西路(合兴路至兴业南路)道路建设工程由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南头镇同乐西路(合兴路至兴业南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项目业主为中山市南头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级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我公司“工程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制度”要求,本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南头镇同乐西路(合兴路至兴业南路)道路工程位于中山市南头镇,为新建道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与合兴路交叉口(K0+000),东止与兴业南路交叉路口(K0+436.693),道路长度约为436.693m。

道路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路幅宽度为14m,设计速度2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沿道路纵向设置埋地过水箱涵,其中3*1.8m箱涵237.5m,5*2.7箱涵70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箱涵工程及路灯照明工程等。

2.招标项目名称:道路建设工程分包项目;

3.工程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

4.招标范围:本次对南头镇同乐西路(合兴路至兴业南路)新建道路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箱涵工程进行招标,具体工程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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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指导性施工方案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2.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3.本工程量清单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本招标工程投标报价须遵循如下准则:投标人须同时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分别逐项报价,如有空白清单项,视为已在整体报价中考虑;如招标工程量清单对比招标人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有漏项、错项、工程量增减变化等情况,按如下原则进行调整:①相同报价子目出现工程量增减变化,以招标人批复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依据;②漏项、错项,以招标人批复的施工设计图纸修编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增补后招标人报上级单位审批后签订补充合同,办理最终结算;

5.本招标工程拟选择1家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且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优先考虑。

(2)资质要求:具有施工劳务相关的资质,且有相关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为准)。

(6)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验收标准:满足各项使用功能、国家与行业现行的标准。

(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1)投标人在微信公众号“中铁大桥局九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上获取招标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9日与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南头镇同乐西路(合兴路至兴业南路)项目经理部招标负责人取得联系,在缴纳招标文件标书费用后,由项目招标负责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2.澄清提问: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中铁大桥局九公司招标采购”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及时响应,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对公账户转入,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请于2023年9月4日下午15:00点前汇达至以下账号。汇款时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备注,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汇款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联系人:杜良勇

联系电话:185*****085

投标保证金备注:同乐西路道路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

标书服务费用汇款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联系人:杜良勇

联系电话:185*****085

标书服务费备注:同乐西路道路建设工程标书服务费

注:请投标人仔细查看,分开汇款,不接受私人转账。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密封要求:投标书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2份一起包装密封。最外层封面标明:“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南头镇同乐西路(合兴路至兴业南路)道路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单位全称(加盖公章)、联系人、时间,并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在2023年9月4日15:00时之前递交至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南头镇同乐西路(合兴路至兴业南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3年9月4日15:00时。

开标地址: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南头镇同乐西路(合兴路至兴业南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大桥局九公司招标采购”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资格后审。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南头镇同乐西路(合兴路至兴业南路)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西39号

联系人:杜良勇(招标经办人) 电话:185*****085 李亮(技术答疑)电话:180*****827

电子邮箱:**********@qq.com(文件接收)



日期: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建设 分包 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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