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2016-2017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李沧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李沧区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ITC-********
2.项目名称:李沧区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
3.项目内容
3.1本次招标共分13个包,投标人可投全部包,也可投其中一个或多个包。
第1包:台式计算机(整机含显示器);第2包:电脑一体机;第3包:笔记本电脑;第4包:服务器;第5包:交换机;第6包:复印机;第7包:打印机;第8包:复印打印一体机;第9包:投影仪;第10包:碎纸机;第11包:数码相机;第12包:摄像机;第13包:家电类(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不包含中央空调)、热水器(电热水器及太阳能热水器)、消毒柜,投标人可投其中的一种产品或者多种产品);
3.2、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按《李沧区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确定的限额标准执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在青岛地区注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以外的投标人,还须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内设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
5.3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为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原则上不接受生产厂家分公司、生产厂家某个(事业)部、生产厂家办事处及经销商等的授权,若生产厂家另有规定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评审确定授权书的有效性);
5.4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及良好的配送货能力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7.3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发售。
7.4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上午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李沧区行政审批大厅B楼215开标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5年12月16日9时00分。
9.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李沧区行政审批大厅B楼215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李沧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
联 系 人:仉元春
电 话:********
10.2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电子信箱:chenqian_333@163.com
联 系 人:陈倩、李朝气
传 真:****-********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53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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