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区共享电助力车运营项目

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区共享电助力车运营项目

采购人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丰宁县大阁镇东街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承德佳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丰宁县大阁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7*****220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在校园、医院、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区域投放智能电动助力车1500辆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区居民提供便捷交通服务。确定3家社会资本方运营。(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完成时间: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周期暂定一年,按1+1+1服务期限确定(即:第一年考核合格后,第二年可继续签订服务合同,以此类推。)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效的代理资质文件;

(四)依法缴纳社保税收的承诺函;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七)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上述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承德佳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部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丰宁县大阁镇供销合作社四楼

报名费:300 元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6日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23年9月6日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承德佳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任艳艳

联系方式: 157*****220

本公告发布媒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区共享电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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