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肥非物质文化遗产园房产、资产及土地评估招标公告
中国合肥非物质文化遗产园房产、资产及土地评估招标公告
中国(合肥)非物质文化遗产园房产、资产及土地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合肥)非物质文化遗产园房产、资产及土地评估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JZTB2023-072号
2、项目名称:中国(合肥)非物质文化遗产园房产、资产及土地评估
3、招标单位:岗集镇人民政府
4、招标方式:摇号中标
5、项目内容:中国(合肥)非物质文化遗产园建设占地面积******平方米,完成房屋建设约4.7万平方米(12套办证房产4万平方米,待办证和无证房产0.7万平方米);建设各类设施及展馆20个,平移修建大小牌坊、亭台、水榭、阁楼、戏台等文化设施;古建筑、古床、木雕、砖雕等文化艺术收藏品展示近千余件;完成千年百工坊、民俗餐饮文化园,明清宫大戏楼、徽市古街、中华藏宫、砖雕文化园、国际马戏大世界、徽梦水舞、大宋庐州府、中华民俗竞技园、西游记砖雕长廊等项目建设。现需要对该遗产园建筑、土地及资产进行评估。
6、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
7、服务期限:30日历天
8、评估费用标准:单项评估费用以有关文件规定标准为基准乘以中标费率,具体标准如下:
(1)、涉及房产评估部分的费用:按下表计价标准执行,中标后的实际费用结算依照中标供应商所中标费率(房产评估中标费率按65%执行)和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房产项目评估费用按照分类评估(市场预评估)和分户评估相结合方式收取,具体计价标准如下:
项目类型 房屋面积 收费标准(累进计费)
分类评估(住宅房) 2000 ㎡及以下 5 元/㎡
2000 ㎡以上至 5000 ㎡ 4.5 元/㎡
5000 ㎡以上至 ***** ㎡ 4 元/㎡
***** ㎡以上 1.5 元/㎡
分户评估(非住宅房及出具分户评估报告的住宅房)
根据评估报告 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房[2004]286 号收费标准下限计算。出具分户评估报告的住宅房面积不计入分类评估面积。
(2)、涉及资产评估部分的费用:实际评估费用具体计算方法参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10]151 号)为基准乘以中标费率(资产评估中标费率按30%执行)。
(3)、涉及土地评估部分的费用:评估收费标准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年12月12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基准乘以中标费率(土地评估中标费率按30%执行),其中单宗土地评估费用最高不超过4万元,最低收费不低于3000元,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标准支付宗地评估工本费。
9、付款方式: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及以上资质;
2)经过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3)取得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文件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且符合批准的执业范围。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应的评估工程师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后一次被合肥市(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四、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人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由招标人在参与投标并递交报名材料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五、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招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
七、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3日下午4:00止
2、投标报名地点:岗集镇招标办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介绍信(或委托书);(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聘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上复印件须需加盖印章并胶装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8:50分
4、开标地点:镇三楼会议室
5、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张 超 电话:139*****056
岗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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