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第三方抢票平台消费体验询价通知书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第三方抢票平台消费体验询价通知书
十一、五一、春节等节假日铁路票“一票难求”,第三方抢票平台顺势推出众多花样繁多的服务,令消费者“眼花缭乱”,甚至发生不少维权事件。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给消费者提供正确的判断依据,省消保委秘书处拟对各第三方抢票平台存在的问题,进行消费调查及消费体验。现发布相关询价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消费调查:根据第三方抢票平台有关背景和出现的问题设计调查问卷,通过线上和线下进行投放,调查问卷发放数量约500份。
2.消费体验:在国内第三方抢票平台搜集相关信息,做好背景调查和信息整理工作;并选取有代表性的平台开展体验服务,次数约30-40次。
3.提交书面体验评价报告。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自行与询价单位进行对接,获取有关报价准备所需的详细情况及资料。
2.报价单位应符合承接项目的资格条件要求,有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
3.本次消费体验需为每位体验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包含在项目报价中。
三、报价单位资质等要求
1.必须具备提供市场调研的资格、能力和经验。
2.能提供项目具体实施计划,核心成员有参与本项目的时间保证,并能按时按质提交成果。项目成果经询价单位验收通过后付款。如因询价响应人原因未能按时按质提交工作成果,给询价方造成损失的,询价响应人应赔偿询价方实际损失。
3.项目报价合理,能按照询价方工作需要开展,服从询价方工作安排。
4.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政府机关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予考虑。
四、项目预算
*****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提交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必须密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浙江省消保委秘书处。
3.询价响应文件应当包含附件所列内容。
以上资料应在2023年8月22日中午12:00前送达浙江省消保委秘书处。
询价响应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询价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依约追究对方责任。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178*****233。
联系地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网新大厦811室。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二0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第三方抢票平台消费体验询价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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