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一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一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一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一阶段)监理已由2301-******-17-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一阶段)监理
工程建设规模:
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规模为90万m3/d,包括:
北部水厂厂区新增规模90万m3/d;鸦岗泵站改造扩容规模90万m3/d;原水管线建设规模90万m3/d,包括:新建DN2800原水管约1km。
其中,一阶段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为:
1.施工图设计:北部水厂厂区新增土建90万m3/d,常规设备90万m3/d,超滤设备90万m3/d(不含1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鸦岗泵站新增常规设备90万m3/d;原水管线新建DN2800原水管约1km。
2.施工:北部水厂厂区新增土建90万m3/d、常规设备60万m3/d(2#排泥池设备为90万m3/d),建设范围包括新建配水井、沉清叠合池、V型滤池、超滤膜车间、反冲洗泵房、排水池、排泥池、浓缩池、脱水机房,构筑物之间连通管道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不含1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鸦岗泵站新增常规设备60万m3/d,建设范围包括泵组扩容改造,构筑物之间连通管道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原水管线新增建设规模90万m3/d,建设范围包括原水管线(含原水管路面修复)工程。
本次一阶段招标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13) 规定的隶属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过程结算、竣工备案期、竣工结算期、工程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等监理工作。
2.2 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
监理范围:
本项目工程北部水厂二期厂区建设工程(一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与本工程有关的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监测、白蚁防治、水土保持、树木迁移及保护、管线迁改等内容。
包括:1、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13) 规定的隶属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备案期、竣工结算期、工程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等监理工作;
2、工程项目管理:协调整个工程内各专项工程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各进驻单位工程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工程进度统一调控,以使各进驻单位施工期间能够做到井然有序,不相互干扰、制约;
3、阶段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备案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工作;
4、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各类专项方案审核。
5、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投资控制、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材料和设备质量监理及验收、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过程结算、隐蔽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监督、工程施工环境监督、用工实名监督及管理、防疫检查及管理、监督承包人落实绿化及树木保护方案、交通疏解、文物保护方案、安全生产监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进行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及管理等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
监理服务的内容
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监理内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交桩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组织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6、作为业主的委托人负责管理监督各运营商和相关部门的设备安装与调试,并协调其相互关系;
7、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8、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监测工作体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测频率独立开展市政工程监理的试验、检测及监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图纸要求、技术规范和监理规划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录像、拍照、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发布停工令;
19、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认中期支付凭证;
21、提出变更要求;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和各类专项报告;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委托人的过程结算、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监督、工程施工环境监督;
34、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过程结算计划审核、过程结算款审核;
35、审核过程结算资料、竣工资料、变更资料、工程结算和保修阶段监理;
36、监督与本工程有关的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监测、白蚁防治、水土保持、树木迁移及保护、管线迁改等内容;
37、其它。
监理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和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包括工程施工阶段含施工前准备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完毕阶段,项目工期约为 816天,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10月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阶段要求:监理人应依据项目合同条件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如实地记录、作证,以实施安全、质量控制为主,进行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使本项目按期完工。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7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
①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
③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投标人配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满足报监要求(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5月~2023年7月(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注:若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5月~2023年7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并满足报监要求)。
3.4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4.2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3 投标登记时间:自2023年8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6日10时00分。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1当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重新组织招标。
4.4.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广州水务工程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上发布。本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020-********(办公时间8:00~17:00)
传真:020-********
7.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
传真:020-********
7.3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020-********(办公时间8:00~17:00)
7.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402室
投诉电话:020-********
诚信评价
本次招标的诚信评价分数占总得分的20%。诚信评价总分采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在投标登记第1天(无纸化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登记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公布的分数,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中的“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80分计算。
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针对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市水投集团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且该评价结果由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
标签: 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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