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应急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纳雍县环保局委托,就纳雍县环保局应急监测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谈。
一、项目概述:
采购人:纳雍县环保局
项目编号:NYZC-2015-44
采购项目名称:纳雍县环保局应急监测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数量:应急监测设备一批
2、采购预算:38万元
3、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及数量:
个人防护装置1套
应急检测箱1台
水样自动采样器1台
便携式流速测量仪1台
发光细菌毒性检测仪1台
救生衣2件
救生圈2个
PID检测仪1台
红外测油仪1台
4、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是生产、经营采购标的相关产品的独立法人企业,有能力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
(3)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一证一码”的营业执照。
(4)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5)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谈判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经营状况和业绩良好,无不良记录。
(8)按规定向本中心交纳了足额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11月27日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A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下午16时整,逾时报名均不受理
B.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点: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纳雍县雍熙镇环城路温州大酒店旁)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被委托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一证一码”的营业执照;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现场报名:验原件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报名,不接受其他资料形式的报名。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仍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并以开标现场审验的资格为准。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16:00止。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存缴到指定的账户。(3)、未中标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由供应商代表到本中心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存款回单复印件或本中心财务收据。但对不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30日上午10:00时。
谈判时间: 2015年11月30日上午10:00。
谈判地点: 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组织机构名称: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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