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交通肇事致粗苯泄露事件环境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1.25”交通肇事致粗苯泄露事件环境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罗山县定远乡“11.25”交通肇事致粗苯泄露事件环境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罗山县定远乡人民政府,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罗山县定远乡“11.25”交通肇事致粗苯泄露事件环境污染场地修复工程2.2工程地点:罗山县定远乡2.3工程规模:地下水修复工程及土壤修复工程2.4质量要求:合格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3.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3营业执照按时年检,在有效期内;3.4拟派建造师具有环保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建工程承诺书;3.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6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注册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3.7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5.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5年 11 月 25 日至2015年 12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交易中心窗口进行报名,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候。5.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在建工程承诺书,带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受理。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6.3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6.4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8.联系方式招标人:罗山县定远乡人民政府地址: 罗山县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5*****16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路49号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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