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运营维保工程服务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运营维保工程服务
磋商邀请
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鼎医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运营维保工程服务(采购代理编号:ZCBS2023-CZ-012)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运营维保工程服务
2、采购代理编号: ZCBS2023-CZ-012
3、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00元
4、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批) | 预算(元) | 代理费(元) |
1 |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运营维保工程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5000.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和税收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则要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书面承诺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条件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8月17日起至2023年08月23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和附件2(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到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郴江路313号爱莲花园2栋102室)购买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郴江路313号爱莲花园2栋102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郴江路313号爱莲花园2栋102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招标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3年8月25日17 时 30 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鼎医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191*****899
采购代理机构: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雪琼
电话:182*****202
地址:郴州市郴江路313号爱莲花园2栋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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