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东中部和中西部片区燃气、排水实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钢材优选
渝中区东中部和中西部片区燃气、排水实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钢材优选
5.1产品质量:满足优选文件材料指定的生产厂家、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 ,按标书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直缝钢管执行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15,材质Q235B,钢管材料选用中国宝武钢铁(宝钢和武钢)、鞍钢(包括子公司攀钢)、包头钢铁、首钢、华菱钢铁、重钢产品或同等质量、档次的产品,也可使用其它同类产品,但该类产品质量应不低于上述产品质量。无缝钢管执行标准《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18。竞选人所供应产品材料名称、材料品类、产品质量应满足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要求,能完成产品对监理、建设、管理单位的报审。满足渝中区老旧小区改造--材料及施工技术要求。<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5.2供货时间:必须满足优选人要求的供货时间,如不能满足需给予说明。
5.3送货地点:需方指定的防腐加工厂(重庆斯丹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中兴二路十四号)。
5.4材料价格:报价的原则为:满足质量要求、规格型号、供货时间及数量基础上合理低价总价中选。各竞选人应严格按报价清单内容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竞选。各报价单位按标书清单上面的暂定基准价上下浮动进行报价。结算单价按每批材料的采购计划下单当日《我的钢铁网》(节假日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准)公布的价格加上中标后的上下浮动价作为该批次单价,上下浮动价不作调整,调价确认单需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材料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价、上车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利润、增值税(13%)等,中标后供方需将货物运送至需方指定的防腐加工厂(重庆斯丹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中兴二路十四号)进行防腐加工,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承担,下车由需方指定的防腐加工厂负责下车。
5.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每批次采购计划单预付30%定金(每批次采购量总重不超过40吨),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出具加盖公章的付款书面申请和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完该批次剩余货款。(支付方式: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5.6检验:供方需提供产品的原始证明书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所提供的质量证明资料需与产品实物相符。运抵需方指定的防腐加工厂由建设、监理、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报验),需要时送国家检测机关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所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不合格由竞选人承担。
5.7处罚:1、材料在验收时若发现以次充好,必须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有产品规格型号、材质、质量等问题及不能满足优选文件的交货时间,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8发票开具:必须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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