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公
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WZS(ZC)2023-03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1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电脑及打印机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教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
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
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7日10时30分到2023年08月23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
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10时30分
中森工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高新街217号盈科广
名限分
场B座1409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高新街217号盈科广
场B座1409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148号奥生大厦17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991-23176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卫中森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高新街217号盈科
广场B座1409
联系人:杨培文
电
话:
17690715919
电子邮件:94228166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郁啤1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可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