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手足表面污染检查仪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手足表面污染检查仪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手足表面污染检查仪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D2023-ZB-061
2.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手足表面污染检查仪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分包要求 |
1 | 手足表面污染检查仪 | 台 | 1 | 否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响应保证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的供应商。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响应(此项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系统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综合评比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24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万寿北路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楼7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3〕149号)文件规定费率下浮35%收取。
2、请各潜在供应商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
3、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阅海中央商务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袁晓春
电话: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彩琴、马静、陈嘉豪
电话:0951-*******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6日
标签: 手足表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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