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配件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配件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ZTHHJW2023-311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配件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3-31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3-311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配件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信号配件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包件1、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应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物资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出具的符合“TB/T1917-2008铁路信号灯泡技术条件”要求的信号灯泡全项目检测报告。
5、报价人应具备近2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发票。
6、售后服务要求:(1)故障响应:发生故障时,报价人在收到使用单位通知后30分钟内答复处理意见,如果故障不能处理,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维护服务,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将分析结果以书面公文传真给使用单位;(2)报价人负责向使用单位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技术指导。
包件2、1、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
2、报价人应有获得ISO/9001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密贴检查器须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CRCC认证证书。
4、报价企业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或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JM-A产品检验报告。
5、报价人应有良好信誉,其产品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生产企业无合同注约现象。
6、报价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8月16日 18:42至2023年8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

邮编: /

联 系 人:吴尧瑞

电话: 0472-*******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8.其他

2023年8月16日

,呼和浩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号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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