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人民法院/汝城县人民法院机关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

汝城县人民法院/汝城县人民法院机关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汝城县人民法院机关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汝城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汝城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18: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财富中心三楼3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3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财富中心三楼305室
预算金额 ¥7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敏华
项目联系电话 133*****666
采购单位 汝城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汝城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敏华 133*****666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顺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财富中心三楼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潘玉美 182*****827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附件2 竞争性磋商文件(准).docx

项目概况

汝城县人民法院机关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财富中心三楼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A-ZB-002

项目名称:汝城县人民法院机关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物业管理范围

1、保安服务范围:(1)负责机关办公大楼门岗值班、出入登记、报刊分发,楼层照明及空调电源的开关;负责院落内24小时值班、治安巡防及车辆出入登记、有序停放;(2)老城区法院老院子的门卫、治安巡防、车辆停放管理、环境卫生清理其他相关工作;(3)四个派出法庭保安。

2、保洁服务范围:整个机关办公大楼的日常保洁,包括:大厅、卫生间、楼梯、公共过道。机关办公大楼及宿舍四周公共部分的日常保洁。院领导办公室的日常保洁。每日负责会议室、接待室、大小审判庭、健身房、图书室、网球场、地下停车场等公共空间、地面日常卫生的清理工作;负责所有保洁工具。

3、大坪法庭的后勤服务。

4、院机关水、电日常维护维修及本院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

二、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根据“精干、高效、实用”的原则,结合汝城县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特点,拟配置不少于16名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具体如下:

(1)保安员不少于11人(包含项目现场负责人)(年龄50岁以下,无心脏病、高血压病史);

(2)保洁员不少于4人(年龄55岁以下,无心脏病、高血压病史);

(3)大坪法庭后勤服务人员1人(年龄55岁以下,无心脏病、高血压病史)。

三、物业管理委托事项

保洁:

1、为采购方办公大楼提供公共场地、楼梯间的日常清洁服务。

2、为采购方办公大楼提供垃圾、收集、清运服务。

保安:

3为采购方办公大楼提供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值班、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4、为采购方办公大楼提供交通与车辆出入、停放秩序管理。

维修:

5、为采购方办公大楼提供公共水、电日常维修,路灯、楼梯间、开关的维修。

6、建立电梯、空调、消防、监控运维台账。

7、水电设施(开关、插座、水笼头)、小五金、(门、窗、锁)公用设备、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汝城县人民法院相关规章制度,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胜任岗位要求,具备良好的工作责任心。

  • 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一)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派驻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用招标控制价******元/年以下。

(二)院机关内设备正常维修、必须添置或更换设备的,承包商提出申请, 经我院同意后,由我院负责安排落实并负担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格材料: (1)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要求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指2023年2月-2023年7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至 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财富中心三楼305室

方式:到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财富中心三楼30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财富中心三楼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财富中心三楼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汝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汝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李敏华 133*****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顺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财富中心三楼305室            

联系方式:潘玉美 182*****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敏华

电 话:  133*****6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保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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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顺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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