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叶城二牧场2023年杏花大道植树固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三师叶城二牧场2023年杏花大道植树固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三师叶城二牧场2023年杏花大道植树固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3STY[2023]20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叶城二牧场2023年杏花大道植树固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采购8-10年生杏树2023棵及安装灌溉设施,种植于杏花大道两侧4公里区域,用于该路段水土流失治理。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则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或书面声明(格式可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费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拟)。

2)投标人必须为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的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后缀.jmbs)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或点击链接:https://www.zcygov.cn/bidding-entrust/#/bidFile/upload/list。(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8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17号翠景园小区3号楼2层2-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2)鼓励环保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叶城二牧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地址:第三师叶城二牧场

联系方式:李伟、158*****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17号翠景园小区3号楼2层2-2

联系方式:姚国兵 181*****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国兵

联系电话:181*****521




标签: 杏花大道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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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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