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村镇建制镇示范试点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车村镇建制镇示范试点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车村镇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工程监理,已由嵩购通[2015]123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车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委托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车村镇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工程监理
2、项目地点:嵩县车村镇
3、招标编号:G2015-078ZF
4、施工总金额:约6800万元(计划三年实施)
5、工期:随施工工期并包含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应有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投标单位法定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须出具社保证明(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5、投标单位所报项目总监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具有社保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
备注:以上证件报名时须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最终审核,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县车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132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8*****693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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