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推广项目实施主体公告

樟树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推广项目实施主体公告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化肥减量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3〕9号)和《樟树市2023年中央财政化肥减量化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以下称“三新”)技术模式,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主体,项目在油菜种肥同播、果树养分综合管理、蔬菜水肥一体化环节给予适当补贴。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一)遴选“油菜测土配方+种肥同播+油菜配方肥”模式示范主体:

1.在本市辖区内种植油菜面积在1000亩以上,其中核心建设区连片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拥有带定位轨迹、可实现开沟、施肥、播种一体化作业的大型油菜联合播种机(提供油菜联合播种机图片、购机发票),自身有使用施肥新机具新技术肥料新产品意愿,能够配合农技部门推广示范。

2.采用“先建后补”形式,示范区内通过大型油菜联合播种机施用油菜缓释配方肥面积达到示范面积的98%以上,完成一个农户习惯施肥处理和施用油菜缓释配方肥的肥效对比示范,其中农户习惯施肥面积不得小于5亩。示范区要树立标识牌,并在适宜时节组织一场不低于25名油菜种植户参与的油菜种植技术培训。该模式计划选定1个种植大户、龙头企业或者合作社为示范点。

3.油菜缓释配方肥标准:质量符合GB/T*****-2020 《掺混肥料》或GB/T*****-2020《复合肥料》产品质量标准。肥料养分含量大于40%,推荐养分配比为25-7-8或相近配方,必须硼含量大于0.15%(硼砂0.6~1.0公斤/亩),符合基肥一次性施入原则。

4.验收材料:1肥料购买合同、打款凭证、购肥发票及肥料到货照片(含经纬度的肥料与户主合影),2带北斗定位的油菜大型联合播种机作业轨迹图,3树立示范牌及油菜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培训台账。

5.补贴标准:物化补贴按39元/亩,最高补贴*****元;示范牌和技术培训补贴为7500元。

(二)遴选果树养分综合管理技术示范主体:

1.要求本市辖区内种植柑橘1000亩以上,其中核心建设区连片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或合作社,具备微型机耕设备,有种植绿肥经验,可配合弄农技部门开展柑橘养分综合管理技术推广。该模式计划选定1个种植大户、龙头企业或者合作社为示范点。

2.采用“先建后补”的形式,在秋冬季节播种肥田萝卜种子不得少于0.75kg/亩,播种前用微耕机松土,选择雨天来临前播种,通过无人机或人工将种子均匀撒在果树行间距上,后期根据苗期适当追肥,在次年盛花期至初果期通过微耕机均匀打碎还田,当季配合施用商品有机肥,化肥施用量减量10%左右。

3.验收材料:1绿肥种子、商品有机肥购买合同、打款凭证、购肥发票及肥料到货照片(含经纬度的货物与户主合影),2验收果园绿肥种植面积,3树立示范牌及柑橘养分综合管理技术培训台账。

4.补贴标准:物化补贴按39元/亩进行补贴,最高补贴*****元;示范牌和技术培训补贴为7500元。

(三)遴选蔬菜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示范主体

1.要求本市辖区内蔬菜种植面积300亩以上,其中具备水肥一体化条件蔬菜大棚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龙头企业或者合作社,下半年主要种植作物为辣椒,并能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完成蔬菜化肥减量增效试验1个以上。该模式计划选定1个种植大户、龙头企业或者合作社为示范点。

2.采用“先建后补”的形式,示范区要树立标识牌,在适宜时节组织一场不低于25名蔬菜种植户参与的蔬菜种植技术培训。示范面积统一采用水肥一体化的施肥模式,完整记录施肥过程,施肥量较习惯施肥有一定的降低。

3.验收材料:水溶肥采购购买合同、打款凭证、购肥发票及水溶到货照片(含经纬度的货物与户主合影),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现场核验水溶肥到货数量。

4.补贴标准:物化补贴资金不得超过采购水溶肥购买总价的30%,补贴资金不超过*****元。

、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根据自愿原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提纲见附件),申报材料由各镇(街)、村(居)签字盖章确认申报。

2.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查申报材料、专家评议、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实施主体进行遴选。

3.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并签订实施协议。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申报实施主体需提供申报材料、相关资质和证明材料,经镇村审核签字盖章后,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于2022年8月23日18:00前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土肥,联系人:叶祖鹏,电话:0795-*******

地址:樟树市淦阳街道杏佛路附79号

附件:樟树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樟树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实施主体






?


??申报主体(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录
?

1.申报表
????2.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耕地流转经营合同

5.相关佐证资料




樟树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申报主体

(签字或公章)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性 ??别

身份证号

申报面积

(亩)

种植地点

(到村)

申报模式

种植作物

?所在村委会

意?见

?
(公章)??????年??月??日

?
乡(镇)政府

意?见

?
?
(公章)??? ???年??月??日


市级农业部门评审小组意见

?
?
??(公章)????年??月??日

注:示范区所在村要签“属实?”并加盖公章;乡(镇)要签“同意”并加盖公章。

标签: 化肥减量增效 技术推广 主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