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淝河合肥港综合码头-施口口门航道养护工程施工

南淝河合肥港综合码头-施口口门航道养护工程施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南淝河(合肥港综合码头-施口口门)航道养护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南淝河(合肥港综合码头-施口口门)航道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FGZ*****

1、本项目为水运工程,招标文件范本编制参照公路施工招标示范文本(2023年版)。

2、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5项。

4、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项相关政策要求中:“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已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关于调整安徽省公路工程人工费标准的通知》皖交建管函〔2019〕210号规定列出,其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综合考虑,无需单独列出,中标后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5、招标文件P28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备注第(2)项修改为: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P48页3.5.3第(2)项对应修改。

6、招标文件P37页1.1.1项中《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改为:《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7、删除招标文件P39页1.4.5项。

8、删除招标文件P47页3.5.1项中: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如要求)。

9、删除招标文件P48页3.5.5项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10、招标文件P49页3.5.10项中“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修改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1、删除招标文件P65页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中“水运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情况(如有)”。

12、招标文件P68页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投标报价不可竞争内容第(1)条”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其报价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清单控制价及补疑。

13、删除招标文件P83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2.6.1条。

14、招标文件P83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17.2.1条修改为: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预付款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具体要求: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15、删除招标文件P87页4.1.4.5项。

16、招标文件P89页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第(3)项中“营运试通车”修改为:竣工验收。

17、删除招标文件P91页“第9.2.5项细化为中”:“安全生产费为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报价总额(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及“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18、招标文件P91页“第9.2.8(4)项细化为”中《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修改为:《水运工程通用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9、删除招标文件P92页“b.对于公路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和运输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如:(a)拌和设备应有较好的密封,或有防尘设备。(b)施工通道、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应经常进行洒水降尘。”

20、招标文件P94页11.2竣工中“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修改为:相关规定。

21、删除招标文件P97页中“17.3 工程进度付款(单价合同)增加17.5.3项:17.5.3工程结算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金额10%的,其超过10%部分的审计咨询费用由施工单位(合同乙方)承担,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予以代扣,并支付给审计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22、招标文件P100页合同协议书第1条修改为:工程内容:_____。

23、招标文件P100页合同协议书第2条第(5)款修改为:水运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24、招标文件P103页4.违约责任第(2)条中“公路建设市场”修改为:水运建设市场。

25、招标文件P105页2.承包人职责第(1)条中“《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修改为:《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26、招标文件P116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整体修改为: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执行《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271-202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巢湖路8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

2023年8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工程 航道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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