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安全事件Ⅳ级应急演练项目招标公告
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安全事件Ⅳ级应急演练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fsc*******
2、项目名称:2023年药品安全事件Ⅳ级应急演练
3、项目地点:长丰县境内
4、项目单位: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转账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且满足本次服务采购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五万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招标。 |
三、项目概况
为满足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提高应对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应急调查、高效处置等能力,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长丰县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举行2023年药品安全事件Ⅳ级应急演练活动。现对此次应急演练工作进行采购。
四、服务需求
(一)服务总体需求
服务单位需制定合理、完善、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措施,并按照双方协定的工作进度开展项目,准时提交资料、脚本等。
(二)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
1、根据演练要求,编制演练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演练目的与意义、演练时间与地点、参演单位、演练流程等方面。演练方案应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梳理应急演练流程,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具有影响力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案例和相关应急管理要求,确认各相关单位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职责分工,编制演练脚本。演练脚本应具备专业性;
3、制作演练背景材料,服务单位积极与专业媒体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完成演练背景材料视频及相关素材;
4、服务单位承担演练所需所有物料准备(包含演练主题背景、各环节背景、流程表、演练手册、嘉宾席卡)及相关视频制作(包含总宣传片、宣传短片、演练先导片、系列VCR拍摄与剪辑、舆情处置片、演练总片);
5、服务单位提供演练现场设备及直播技术支持(包含音响话筒、导播切换台、视频服务器、全高清摄像机、单反摄影等);
6、编制演练脚本涉及的主持语、解说词、现场台本等所有环节台本;
7、组织开展长丰县2023年药品安全事件Ⅳ级应急演练活动,并对参演人员进行相关彩排和现场指导工作;
8、组织相关专家在演练前对脚本进行评审论证,演练结束后对本次演练各环节内容进行综合点评,并形成相关评估意见以及发表舆情指导意见;
9、组织新闻媒体对本次应急演练进行报道。
10、活动结束后制作应急演练成片供学习观摩。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总价,项目预算为9万元,供应商对本磋商公告的具体项目进行报价。
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脚本方案、物料设计费、视频制作、设施设备、人员工资、交通运输等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要客观真实,不得以低价恶意竞争影响药品安全事件Ⅳ级应急演练项目质量。
3、投标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所供服务成本,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
六、评分办法
1、磋商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
2、报名地点: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政务大楼1803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军
联系方式:055*****0020
附件1: | |||
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安全事件Ⅳ级应急演练项目评分标准 | |||
类型 |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80分) | 服务方案 | (1)对药品安全工作、市场监管工作有深刻了解及认识,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详细周密,可操作性强的,得20<F≤25分; (2)对药品安全工作、市场监管工作较为了解及认识,实施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较为周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0<F≤20分; (3)对药品安全工作、市场监管工作了解一般,实施方案、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F≤10分; (4)对药品安全工作、市场监管工作不了解,实施方案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0-25分 |
专业技术能力 | 医药领域专业力量、团队人员配备、影视制作专业能力结合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与团队人员配备: (1)专家配备具有药品相关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应职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2)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团队人员中具有艺术类专业毕业证书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编导、美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数字媒体专业)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具备制作、发行广播节目能力(需提供国家广电和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本小项最高得10分) | 0-20分 | |
供应商 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与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开展食药安全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等活动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25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时间、项目类型、项目内容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25分 | |
媒体 影响力 | 供应商承接过的活动中: 1.被全国性媒体报道的,每提供一篇得2分,最多得4分; 2.被省级的新闻单位(或媒体平台)报道的,每提供一篇得2分,最多得4分; 3.被地市级的新闻单位(或媒体平台)报道的,每提供一篇得1分,最多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活动报道的照片或截图扫描件,上述材料须能体现活动内容和报道媒体。 | 0-10分 | |
价格分 (2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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